【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日
2015年12月2日
运城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运城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邮政业突发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邮政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满足邮政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需要,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促进邮政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类管理,分级响应;依法处置,稳妥缜密。 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运城市行政区域内邮政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要通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负责机要通信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1 应急组织体系
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县(市、区)应急救援领导机构、相关企业应急救援组织等组成。 2 指挥机构与职责
2.2.1 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运城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邮政业的副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邮政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指挥、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制定较大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抢险救援方案;协助省有关部门做好重特大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向省、市人民政府报告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兼)。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市指挥部及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组织协调较大以上邮政业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工作,对较大以上邮政业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督促有关单位及企业修订完善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根据市指挥部安排,做好应急新闻报道,媒体记者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改委:协调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根据市指挥部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安排,积极筹措应急资金,并对应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负责邮政业突发事件现场警戒、治安管理,协助事故区域人员疏散,打击事故现场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及遇难人员身份确认,参与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需要,协调组织应急救援所需客货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应急救援物资和必要生活资料运输。
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制定本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作出判断,指导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市国家安全局:对突发事件原因等展开调查,发现和防范利用寄递渠道从事的渗透、间谍、暴恐、分裂、颠覆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和通信安全。
市工商局:支持、配合邮政管理部门打击非法经营快递业务活动,做好违法违规企业的淘汰、退出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计生部门开展邮政业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根据市指挥部安排,调派专家和医疗应急队伍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持。
市环保局:负责邮政业突发事件中环境、大气、水源污染监测、检测及处置工作。
市民政局:做好受害人员临时基本生活救助、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扑救、抢险,参加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为较大以上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相关保障。 3 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市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下设抢险救援、治安警戒、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善后处置六个应急工作组。
2.3.1 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实施市指挥部批准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抢险救援。迅速控制和切断突发事件源头,防止损失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3.2 治安警戒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社会调查工作,依法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2.3.3 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医疗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开展伤员和中毒人员急救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防疫保障服务。
2.3.4 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联系、采购、供应、车辆及油料调配;为各级指挥人员、抢险人员提供生活与休息场所;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援车辆,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证公路畅通;开展事故现场环境、大气、水源监测工作。
2.3.5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统筹各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2.3.6 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追究行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工作;负责遇难人员遗体处理工作;负责其他有关善后工作。 1 预防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置、统计分析,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有关单位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邮政、快递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保障寄递网络的安全畅通。
邮政、快递企业要按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本企业内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要加强从业人员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强化从业人员的突发事件预防意识,提升从业人员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 信息监测与报告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对日常生产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将可能演变为邮政业突发事件的情况,立即报告市邮政管理局,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市邮政管理局接到预警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分析核实,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邮政企业或快递企业,做好预防和处置准备工作,并立即向市指挥部和山西省邮政业突发事件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 3 预警响应和终止
预警程序启动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加强对事件的监测,实施预警信息专项报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执行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随时根据事态发展需要和市指挥部的要求,增加信息报告频率,加强与政府有关单位的沟通,及时通报事件信息。
(2)组织成员单位人员,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动态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3)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24小时备勤状态,随时待命。
(4)指导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本企业的应急监测,做好人员车辆调度、物资筹备等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5)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6)其他相关的必要措施。 本预案所称邮政业突发事件,是指邮政业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网路运行故障、安全生产事故、寄递渠道中断或瘫痪等危及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的紧急事件。
邮政业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的起因源头分为两类。
1 行业外事件引发的邮政业突发事件
因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各类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灾难,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和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引起的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快件积压、丢失或损毁,财产损失,信息瘫痪、企业生产经营中断和寄递服务阻塞。 2 行业安全风险及事故引发的邮政业突发事件
因邮政业业务旺季、代收货款、不正当竞争、经营权纠纷、企业兼并重组、破产倒闭等行业安全风险,以及邮政业安全生产事故、设施和设备故障、交通运输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快件积压,财产损失,企业生产经营中断和寄递服务阻塞。 3 事件分级
邮政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4.3.1 特别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
(1)因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等原因引起的邮政业突发事件,造成人员死亡、失踪10人以上或受伤10人以上。
(2)邮寄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并在寄递过程中发生泄漏,已扩散形成特大污染事故,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3)邮件、快件积压5万件以上或者损毁1万件以上。
(4)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营业网点、金(票)库、邮件处理或存放场地等场所被劫、被盗,造成现金、邮票、邮件、快件、设备等损失达500万元以上。
(5)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发生特别重大故障,运载邮件、快件的交通工具、邮政机要处理场所和快件处理中心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省际寄递渠道中断。
(6)超出市邮政管理局处理能力的或其他对全国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4.3.2 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
(1)因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等原因引起的邮政业突发事件,造成相关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受伤5人以上10人以下。
(2)邮寄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并在寄递过程中发生泄漏,已扩散形成特大污染事故,危及20人以上50人以下生命安全。
(3)邮件、快件积压2万件以上5万件以下或损毁5000件以上1万件以下。
(4)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营业网点、金(票)库、邮件处理或存放场地等场所被劫、被盗或因其他原因损毁,造成现金、邮票、邮件、快件、设备等损失达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5)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发生重大故障,运载邮件、快件的交通工具,邮区中心局、邮政机要处理场所和市内快件处理中心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本省内寄递渠道中断。
(6)超出市邮政管理局处理能力的或其他对本省邮政业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4.3.3 较大邮政业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邮政业突发事件:
(1)因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等原因引起的邮政业突发事件,造成相关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受伤3人以上5人以下。
(2)邮寄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并在寄递过程中发生泄漏,已扩散形成重大污染事故,危及10人以上2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3)邮件、快件积压1万件以上2万件以下或损毁1000件以上5000件以下。
(4)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营业网点、金(票)库、邮件处理或存放场地等场所被劫、被盗或因其他原因损毁,造成现金、邮票、邮件、快件、设备等损失达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5)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发生较大故障,运载邮件、快件的交通工具、邮政机要处理场所和市内快件处理中心发生较大事故,造成本市内寄递渠道中断。
(6)超出市邮政管理局处理能力的或其他对本市(地)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较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4.3.4 一般邮政业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邮政业突发事件:
(1)因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等原因引起的邮政业突发事件,造成相关人员失踪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下。
(2)邮寄爆炸物、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在寄递过程中发生爆炸、泄露的。
(3)邮件、快件一次丢失、损毁100件以上1000件以下或积压1000件以上1万件以下的。
(4)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营业网点、金(票)库、邮件处理或存放场地等场所被劫、被盗或因其他原因损毁,造成现金、邮票、邮件、快件、设备等损失达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5)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发生故障,运载邮件、快件的交通工具、县域内邮件处理场所和快件处理中心发生事故,影响邮政通信安全畅通。
(6)其他对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 信息报告
邮政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级别的邮政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特别紧急的可以口头方式报告,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以先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发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情况;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突发事件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 先期处置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与突发事件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公民。
邮政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的应急相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2 应急响应
5.2.1 一级响应
特别重大或重大邮政业突发事件发生,市邮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会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山西省人民政府及山西省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启动山西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山西省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2.2 二级响应
较大邮政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邮政管理部门和事件发生地各有关单位及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同时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指挥部请求启动运城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指挥部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启动本预案,分析研究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方式、方法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邮政业突发事件情况上报山西省人民政府及山西省应急领导小组。
5.2.3 三级响应
一般邮政业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和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在2小时内向市指挥部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协调,维护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稳定。 3 应急处置任务
5.3.1 市指挥部处置任务
(1)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处置程序。
(2)研究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措施。
(3)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4)决定现场工作组的组成人员。
(5)决定应急处置中人员与物资的调配。
(6)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5.3.2 市指挥部办公室处置任务
(1)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或者收到市直有关单位事件信息通报后,根据事态发展趋势,立即组织分析研判,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响应建议。
(2)应急响应启动后,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3)向社会通报、发布相关信息。
(4)协调有关单位,安排应急所需的人员与物资。
(5)负责对突发事件各阶段应急工作的记录、相关信息的收集及损失情况的统计与初步审核。
(6)统筹协调各项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
(7)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3.3 应急工作组处置任务
(1)迅速赶往现场。
(2)抢救伤员,做好群众的疏散和安置工作,稳定群众情绪,保护群众人身安全。
(3)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处置邮件、快件。
(4)根据现场情况、相关预案和总指挥命令,制定并实施具体应急行动方案。
(5)组织和指挥参与现场救援的各单位行动,迅速控制和切断突发事件源头,防止损失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请示物资增援、人员救助等应急处置的紧急事项。
(7)做好工作记录,保存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原始资料和凭证,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8)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9)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工作系统内部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信息传达及时顺畅。通信联络方式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
5.3.4 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较大或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时,市指挥部采取如下终止程序:
(1)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恢复正常运行,邮政业突发事件平息,向市指挥部提出较大或一般事件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
(2)市指挥部决定是否终止较大或一般事件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签发较大或一般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及时向运城市人民政府和山西省邮政业突发事件领导组办公室报送。
(3)向社会宣布较大或一般事件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4 信息发布
邮政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和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播发新闻稿件、新闻发布会等,通过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和政府网站进行发布。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负责,由市指挥部或成员单位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未经授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和对外发布信息。 1 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迅速恢复邮政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事发邮政企业或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就受损邮件、快件向用户理赔。 2 总结评估
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指挥部汇报,相关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予配合。 3 责任追究
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和权限对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查清事件的原因,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参与处置工作中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 1 队伍保障
市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行业的专业队伍是抢险救援主要力量;驻运部队、武警运城支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援的后备力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不断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或与临近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2 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至两名联络人员报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宜的联络、沟通和指令传达等工作,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讯方式的稳定畅通。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 3 物资保障
市发改委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必要时,依法征用社会物资。 4 经费保障
需由财政负担的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按照现行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分级负担。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1 宣传教育
市邮政管理局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邮政业突发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增强从业人员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行业自防和自救能力,形成人人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局面。 2 培训
市邮政管理局要将应急管理知识列为员工培训的必备内容,切实提高邮政管理干部的应急管理水平。
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将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列为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加强安全管理的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技能。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演练
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企业、各快递企业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 术语说明
(1)邮政业:是指从事寄递业务的行业,包括邮政和快递。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
(2)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3)快递企业:是指从事快件递送业务的国有、民营、外资企业。
(4)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5)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 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运城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