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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
  为充分调动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创新创业共同体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创新积极性,切实发挥创新平台的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战斗队作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攻关
  突出问题导向,鼓励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以满足一线防疫需要、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在疫情防控一线开展科研活动,集中优势资源加快研发攻关。鼓励相关科技创新平台自主设立开放课题,面向境内外吸引高层次人才团队和先进技术成果参与我省疫情防控科研。各科技创新平台承担的与疫情防控任务相关的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可根据防控一线技术需求调整目标和技术路线,成果在防疫一线实际应用并发挥作用的,可以作为项目成果纳入绩效考核结果。   二、加强技术成果集成应用
  各科技创新平台和所属科研人员要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战胜疫情中,坚持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组织攻关、在一线集成应用,将成果是否符合一线需求、能否直接应用转化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减少对论文、专利等成果的要求。   三、加强协同创新与共享共用
  鼓励科技创新平台围绕疫情防控的技术链、产业链,上下衔接、密切协作,形成共同体开展联合攻关,促进科研成果尽快转换为产品。对相关测试仪器、实验装置、产生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公益类创新平台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开放共享,即时提供给防疫一线无偿使用。   四、加强成果和信息报送
  科技创新平台在疫情防控诊治方面取得的重大技术突破和成果应用,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省科技厅报告。有关情况省科技厅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创新平台绩效管理。   五、加强研发管理
  围绕疫情防控开展的各类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序开展,严禁在不具备资质和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开展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的研发活动。各创新平台要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关怀,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各市科技局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的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对具备开展有关研究的资质及硬件条件,且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平台,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布局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
山东省科技厅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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