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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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
CLI.1.304262
【时效性】
尚未施行
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律师会见工作的补充通知(三)
制定机关:
南京市律师协会
发文字号:
宁律秘通〔2020〕85号
公布日期:
2020.06.05
施行日期:
2020.06.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律师会见工作的补充通知(三)
(宁律秘通[2020]85号 2020年6月5日)
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律师会见工作的补充通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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