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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乌教发〔2011〕18号)


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甲型 HINI 流感疫情上升并出现甲型HINI流感重症病例和流感聚集性疫情,自治区传染病疫情也呈逐渐增长的趋势,截至2011年1月底,全区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4148例,较2010年同期增加了3500例,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010年同期水平的132%。其中麻疹、甲肝、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手足口病、肺结核等传染病发病较去年同期增长明显,甲型HINI流感病毒活动明显增强。随着各学校春季陆续开学,学生、托幼儿童等易感人群聚集校园,极易出现聚集性爆发疫情。为加强学校甲型 HINI 流感和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减少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甲型HINI流感和传染病预防工作
  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今春学校开学前后甲型 HINI 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预防工作。要从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工作。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将防控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防控工作环环相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学校甲型HINI流感等传染病监控与报告制度
  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恢复和完善传染病监测及上报工作,指定专人作为学校甲型 HINI 流感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主动争取卫生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从开学第一天起定期对学校甲型HINI流感等传染病疫情进行筛查,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按照传染病上报工作流程及时向辖区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局属学校和各区(县)教育局要及时将晨检汇总数据上报到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分析统计后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和市卫生部门,并按照与卫生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疫情发展。   三、切实落实学校甲型HINI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
  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按照上级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的防控工作要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保障传染病防控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环境预防性消毒、晨午检、缺勤(课)监测和健康教育宣传等防控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甲型HINI流感等传染病预防工作预案以及各项防控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防控工作网络和流程,堵塞漏洞,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落实好晨午检制度和日常因病缺勤登记制度,校医和班主任要通过晨检仔细观察、认真询问学生的健康状况,对缺课的学生要进行因病追查,发现流感样症状的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三是坚持做好教室、宿舍、食堂、图书室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日常开窗通风和消毒工作,注意保暖与通风兼顾,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四是搞好环境卫生,在开学前要集中力量对学校环境卫生尤其是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教学场所和生活场所进行彻底地清扫和消毒。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的条件,确保室内通风、整洁、干净和卫生。   四、认真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管理工作
  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乌鲁木齐市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学校集体用餐卫生以及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开学前对食堂进行全面清洁、餐具消毒,销毁过期食品与原料,食品加工过程烧熟煮透,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管理,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大力开展预防春季各类传染病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开学后开展学校甲型 HINI 流感等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集中开展甲型 HINI 流感和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甲型 HINI 流感常识和呼吸道传染病等疾病的传播途径及预防方法,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开学后,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甲型HINI流感等传染病预防的相应知识和要求,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一旦发现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六、加强对学校甲型HINI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
  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应按照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自我检查,落实学校甲型 HINI 流感和传染病预防措施,尤其要重视辖区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改进学校卫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甲型 HINI 流感和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与市卫生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加强对学校甲型HINI流感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
  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对责任不强、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学校和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重大公共卫生责任事故,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阿斯娅
  乔万成
  报告电话/传真:0991--8833095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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