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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近期国内多地疫情高发频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根据省疫情防控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特点,现就做好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含人力资源产业园区)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区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重要工作,从严从快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市人力资源协会要发挥行业管理自律作用,积极组织成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筑牢防疫屏障。一是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与所服务的用工单位协商协调,细化防疫事项要求,明确防疫管理责任分工,不留死角空白。二是严防人员聚集性疫情发生,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暂停线下招聘活动,其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非必要不举行线下招聘活动,严格限制大型线下活动(通常是指50人以上),具体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做出调整。确需举办线下招聘、培训等活动的,请按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按照机构设立审批权限报所在市(区)或招聘会场地所在区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线下招聘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控承诺书等资料进行报备报批,做到“一场一备”。三是暂停赴中高风险地区招聘和劳务对接活动。四是按照“限量、预约、错峰”原则,场所的人流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50%。五是从业人员按照市(区)疫情防控办要求落实定期核酸检测措施。六是严格按要求落实外地来(返)珠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对所有从外地来(返)珠人员(包括市外来珠求职人员)的疫情防控信息检查,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落地核酸检测,抵珠48小时后再到就近采样点采样检测1次(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返)珠人员严格按照省的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其他外地来(返)珠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抵珠后14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有疑似症状及时就诊。不得接待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即行程码带星标记人员),发现上述人员要及时报告所在社区。七是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要落实“四强化一提倡”等疫情防控措施,即强化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   三、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倡导不见面服务。各区局要指导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减少现场招聘等线下人群聚集性活动,积极引导办事群众网上办、咨询办,对确需赴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办理,减少群众出行和等待时间。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各类“云端”服务模式,搭建更优质、更便捷的线上招聘服务平台,满足包括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在内求职者的就业择业需求,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四、进一步增强防控意识,严格监督检查。各区主管部门、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疫情防控全面排查工作,落实全链条防控责任,动态更新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台账,形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台账销号、定期通报”的工作闭环。
  (一)督导方式。按“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市级督导和区级属地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深度督查。各人力资源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严格对照最新防控要求,自行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短板漏洞,进一步补漏洞补短板,加固疫情防控防线。各区局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开展明查和暗访工作,并请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完成一次区域内人力资源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的全覆盖督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不定期开展明查或暗访的督导工作。
  (二)疫情应急处置方式。各人力资源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如发现疫情风险,请第一时间向属地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按属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处理。属地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务必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市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报告,切不可迟报、瞒报、漏报、错报,对因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传播扩散的,按权限和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区局按要求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台账(附件1)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黄智文;联系电话,2128396)。各区局要梳理汇总督查中发现的难点或代表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形成人力资源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疫情防控难点问题及相关建议台账(附件2),及时提交各区疫情防控指挥办研究并推动落实整改,持续跟进督促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备。
  请各区主管部门协助将本通知转发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附件:1.人力资源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台账
  2.人力资源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疫情防控难点问题及相关建议台账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台账
  督查单位(区):                   
  报送人:           联系方式:                 报送日期:2022年

序号

企业相关信息

督查

方式

督查

人员

督查日期

存在的问题或不足

整改方式

及成效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督导方式为明查或暗访。
  2.各区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请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一次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全覆盖式督查。4月8日前将本表(加盖单位公章,并含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黄智文;联系电话,2128396),可通过粤政易报送。今年内其他需要报送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疫情防控难点问题及相关建议台账
  督查单位(区):                   
  报送人:           联系方式:                 报送日期:2022年

序号

企业相关信息

督查日期

存在难点或

代表性问题

相关整改

意见或建议

落实成效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本表由各区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梳理汇总,4月8日前将本表(加盖单位公章,并含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黄智文;联系电话,2128396),可通过粤政易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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