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二批课题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二批课题的通知
(川卫办发〔2008〕456号)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围绕国家目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解决国民经济发展瓶颈问题、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筛选出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或重大工程。根据《规划纲要》共确定了“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等16个重大专项,卫生行业包括“重大新药创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2个重大专项。
日前,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发布了《“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二批课题申报指南》(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3号,可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由卫生部牵头全面启动“传染病防治关键技术平台”和“传染病防治综合示范区”两个方面研究任务的实施工作。其中,“综合示范区”是“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降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发病率、病死率目标的试点场所,其目的是通过在一定规模的综合防治示范区内进行现场研究与技术实施,取得有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和适合于国情的实施经验,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提供基础。此次重大专项申报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国家对卫生行业科学研究投入最大的一次,全国计划建设5个综合防治示范区,每个示范区投入金额1500-10000万元,总共覆盖1500-2000万以上人口。
我省人口多、病种全、经济欠发达,是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高发省,危害十分严重,具有丰富的研究人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尽快向当地政府报告,抓住机遇,积极组织申报,特别是“传染病综合示范区”项目。
根据“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以及项目申报指南的统一要求,申报以当地为主,并注意与省级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协作和配合,鼓励联合申报。示范区研究课题所依托的地方政府原则上按1:1以上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并向所在省级政府报告,取得同意函后方可向上申报。
重大传染病防控作为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积极争取成为示范区对于降低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实践、验证和显现本专项取得的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取得适合国情的防治重大传染病的经验,形成相应的传染病控制模式,为后续的全国范围的推广提供实施策略与手段,都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做好申报单位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确保相关申报材料于10月7日17:00前报送省卫生厅科教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