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宜昌市红十字会、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接收社会爱心捐赠的公告
宜昌市红十字会、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接收社会爱心捐赠的公告
自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宜昌市疫情防控工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国内外爱心企业、国际友人、海外侨胞和爱心人士积极向我市捐款捐物。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宜昌市红十字会、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接收捐赠范围
正规厂家生产、保质期范围内、包装完好无污损的医疗器械、防护设备、药品和医用耗材及其他物资。 接收捐赠单位
宜昌市红十字会,联系人:彭维,0717-6553342、13545703467(24小时开通);张勇,18062998896。 有关事项
(一)接收捐赠的物资全部由专人负责接收和发放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二)捐赠工作结束后由宜昌市红十字会、宜昌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向捐赠人和社会公布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情况。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宜昌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竭力做好服务工作,用好捐赠物资,万众一心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宜昌市红十字会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5日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