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应急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八条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应急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八条措施》的通知
(黔应急〔2020〕11号)
各市(州)应急局、财政局、银保监分局,贵安新区安监局、财政局,各财产险分公司: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为支持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省应急厅、省财政厅、贵州银保监局制定了《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八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贵州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2020年3月10日
贵州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2020年3月10日
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八条措施
鼓励保险机构免费延长保险期限,参照全省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时间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免费延长保险期限。 各保险机构可扩大事故预防费用的适用范围,根据参保企业申请,可以优先将事故预防费采购防疫物资,用于参保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扩展预防费适用范围的期限以我省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结束日期止。 鼓励保险机构扩大赔偿范围,在疫情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员因新冠肺炎死亡的纳入赔偿范围,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赔付,原保险合同的各项责任限额不变。 鼓励各保险机构对复工复产的参保企业提供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相关技术支持,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优先安排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服务,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各保险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开通线上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和理赔流程,快处快赔,及时支付保险赔付资金。 鼓励各保险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工作,免费为参保企业提供防疫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在线培训服务,重点针对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等相关内容开展线上培训。 鼓励各保险机构对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消毒液等重点防疫物资的以及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企业,在本年度投保安责生产险保险费时给予适当的优惠。 各保险机构对新投保企业要简化投保手续,开通在线投保平台,新投保企业将自动获得各保险机构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保障和服务。对续保企业,可允许企业分期付费或缓缴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