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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鲜活农产品等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鲜活农产品等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交运输〔2020〕4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洋浦开发区管委会:
  当前正处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各市县为做好疫情防控,在公路和城镇、乡村的出入口设置了检测检疫点,对遏制病毒传播、防范疫情扩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线管制人员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到位,造成过度管制,导致“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受阻。为贯彻落实好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省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一抗三保”(抗疫情、保障农产品销售畅通、保障农业生产、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通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全省应急物资、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畅,各市县政府(洋浦管委会)指导督促各乡镇向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配发海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同时将有关信息每日汇总后抄送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备案。持有该通行证的运输车辆在全省优先便捷通行。   二、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能断)的原则,切实保障持有通行证的运输车辆在省内优先便捷通行。   三、各地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严禁违规拦阻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严格落实琼州海峡运输环节“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进出岛的车辆落实优先办理免收车辆通行附加费手续、优先办理轮渡手续、优先装船的“三优先”措施。在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优先对驾驶员进行体温检测,优先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   四、各市县农村农业、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重点产业恢复生产 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及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琼农字〔2020〕31号)文件精神,加强行业督导工作,对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和出入口遇有交通阻滞等情况的,要积极协调保障优先通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证样式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6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企业名称:                   车牌号码:
  运输货品:                   司机电话:
  核发单位:  市(县)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联系电话: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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