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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疫情期间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疫情期间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水办监〔202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根据《水利部监督司关于疫情期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监督安函〔2020〕4号)精神,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报业务继续受理,纸质申报资料暂缓,疫情期间到期的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20年6月底。   二、“三类人员”考核申报业务继续受理,纸质申报资料暂缓邮寄。现场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要依法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三类人员”教育和培训相关制度,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要组织好职工教育和培训,提高素质和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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