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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天津市麻疹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天津市麻疹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今年以来,我市累计报告麻疹确诊病例44例,8月龄以下2例,8月龄至14岁2例,15岁及以上40例,以成人发病为主,并已报告2起麻疹暴发疫情,涉及病例15例,同时,周边省份疫情持续高发,我市麻疹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有效遏制麻疹疫情上升态势,保障我市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深入做好2016年天津市麻疹防控工作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落实
  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我市麻疹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对麻疹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依规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将麻疹防控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按照“四方责任”要求,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规范疫情监测处置,严防麻疹暴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的组织领导,做好麻疹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人员物资保障,并积极协调辖区政府等有关部门,保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二、规范接种管理,夯实常规免疫
  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要认真落实常规免疫工作要求,合理设置接种单位、优化服务模式、缩短服务周期,提高服务可及性。各区县要定期分析查找麻疹疫苗免疫空白点,及时开展日常查漏补种,要在既往我市麻疹防控工作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麻疹疫苗及时和全程接种专项行动,保障好方法、好政策的落实与延续,确保辖区目标儿童麻疹类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5%以上。同时,要进一步提升辖区预防接种门诊的服务管理,推进有条件的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开展周末接种,方便广大群众。市卫生计生委决定于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学龄前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附件1),加大对流动儿童的主动搜索和接种管理。   三、突出防控重点,关注成人疫情
  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做好成人麻疹疫情控制工作,重点关注成人麻疹发病高风险地区,如流动人口聚集地,外来务工集中的工厂企业和集体宿舍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实施外来务工人员麻疹疫苗预防性接种,保护易感人群。继续推进“天津市家庭疫苗接种计划”和“天津市12至20岁人群麻腮风疫苗接种计划”,开展特定人群的补充免疫工作。结合现阶段我市麻疹疫情发展形势,做好辖区预防接种儿童家属的宣传工作,积极推进辖区家庭疫苗接种;同时,积极联络辖区有关部门,结合初一乙肝、大一麻疹接种契机,做好12至20岁人群麻腮风疫苗宣传、接种工作。   四、加强配合协作,规范疫情处置
  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要深入贯彻全国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做好麻疹疫情监测处置工作,加强沟通协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病例的个案调查,追溯感染来源;发现聚集性病例,要及时赶赴现场,做好主动搜索、应急接种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对每例病例密切接触者要做好追踪观察和应急接种,特别做好集体单位成人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应急接种工作。
  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麻疹监测处置的业务培训,并将《麻疹诊断、报告、采样须知》(附件2)印发至各科室,加强疑似病例报告敏感性;采集血标本和病原学标本并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预检分诊和病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印制《麻疹防控宣传页》(附件3)摆放在预检分诊点、咨询处等显要位置供患者及家属取阅。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处置,并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五、加强人群干预,开展医务人员接种
  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重点人群的麻疹防控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50岁以下从业人员,如无麻疹患病史、无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或不详者,可按照知情自愿原则接种至少1剂含麻疹成分疫苗(附件4)。要建立院长负责制,保证接种工作有效落实,保护医务人员免受感染,杜绝医院麻疹暴发事件发生。对因接种工作推动不到位导致院内感染发生的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将对涉事单位及有关负责同志进行通报。   六、发挥宣传作用,助推麻疹防控
  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大力宣传麻疹防控措施对于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提升人群免疫水平、推进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意义,使群众能及时了解真实、准确的麻疹防控信息,知晓感染麻疹的症状和体征,获悉麻疹预防和治疗的方法,提升群众疫情防控知识和应对能力,提高配合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为严防麻疹疫情传播扩散,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真正起到助推的作用。同时要充分利用“4.25预防接种宣传日”加强对辖区麻疹防控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继续支持并推进麻疹防控工作。
  附件: 1.2016年天津市学龄前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方案
  2.麻疹诊断、报告、采样须知
  3.麻疹防控宣传页
  4.2016年天津市医护人员含麻疹成分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
  2016年3月4日

  附件1
  2016年天津市学龄前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方案

  流动儿童的频繁流动,容易造成麻疹等疫苗的不及时接种,形成免疫空白点。为切实加强春节后返津流动儿童的管理,及时消除免疫空白,维持我市麻疹防控工作成绩,特制定2016年天津市学龄前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乡镇为单位,学龄前流动儿童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率、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我市要求。
  (二)以乡镇为单位,学龄前流动儿童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95%。   二、查漏补种对象
  全市0至6岁流动儿童(201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   三、工作职责
  (一)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负责制定辖区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组织部署、部门沟通协调和监督评价等工作。
  (二)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查漏补种活动的培训、指导和督导评估工作,并在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负责接种统计报表等的统计上报。
  (三)接种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查漏补种活动月的宣传、摸底、登记、接种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
  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要明确划分接种单位责任区域,要精心部署、不漏死角。疾控部门要对参与查漏补种摸底调查、接种及现场组织等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各个环节工作规范落实,同时加强督导评估工作。各接种单位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切实做到宣传到位、摸底透彻、补种完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主动搜索
  各接种单位要在充分利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开展在册管理目标儿童查漏补种的基础上,按照责任区域,开展拉网式挨家逐户摸底登记工作。要重点关注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区和人口频繁流入流出的地区,对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摸底信息均应登记在《天津市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1)上。此次活动只记录流动儿童漏种补种情况,对于常住儿童漏种、漏管情况,只纳入日常管理和进行疫苗补种,登记表上不作记录。
  (三)补种原则
  漏种疫苗的补种一律实行免费接种,各接种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主动推荐使用第二类疫苗代替第一类疫苗进行补种。对于流动儿童补种工作,应按国家免疫程序完成相应疫苗的补种,对无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的儿童应首先补种麻疹疫苗和脊灰疫苗。
  (四)AEFI监测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在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的同时,按照《天津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和《天津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程序(2014年版)》要求,做好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分级处理的原则,在异常反应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组织做好报告和调查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出现群体或严重事件时应按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置。
  (五)快速评估
  查漏补种完成后各区县应组织对辖区内学龄前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效果进行快速评估(附表2)。评估方法如下:每个区县选择3个流动人口聚集地为调查单位,每个单位调查20名2月龄至72月龄流动儿童, 每区县共调查60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组织专人对查漏补种各环节进行督导。
  (六)总结上报
  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要认真审核、汇总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应包括活动实施情况的评价和接种评价两部分。区县3月31日以前完成工作总结、相关数据汇总、上报工作。各区县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汇总后报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五、经费保障
  开展本次活动所需接种补助经费和工作经费在2016年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疫规划项目经费中安排保障。   六、时间安排
  (一)2016年3月7日-11日完成摸底登记。
  (二)2016年3月12日-25日开展漏种补种。
  (三)2016年3月26日-31日完成快速评估及数据汇总上报和总结。
  附表1
  天津市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天津市   区(县)   乡(街道)    村(居委会)编码   
  摸底登记员:       登记时间:        日 接种员:       

编号

儿童

姓名

管理

情况

性别

出生

日期

家长

联系电话

是否全程接种

漏种/补种 情况

是否完成补种

卡介苗

乙肝疫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

疫苗

含麻疹

成分疫苗

A群流脑疫苗

A+C流脑疫苗

乙脑

疫苗

甲肝

疫苗

1

2

3

1

2

3

4

1

2

3

4

1

2

1

2

1

2

1

2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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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管理情况。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0,纳入信息系统管理=1。
  [2]全程接种流动儿童不填写漏种/补种情况;未全程接种流动儿童,需填写漏种/补种情况,第一行填写漏种情况,第二行填写补种情况,漏种/补种均√,未漏种/未补种不填写。
  [3]未完成补种,需填写未补种原因。接种时外出=1;绝对禁忌=2;临时禁忌=3;家长拒绝接种=4;在其它门诊接种=5;其他=6(请注明)。
  附表2
  流动儿童漏种/补种疫苗和剂次汇总表
  天津市    区(县)      街道(乡)

疫苗名称

漏种疫苗和剂次

补种完成情况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第4剂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第4剂

乙肝疫苗

 

 

 

--

 

 

 

--

卡介苗

 

--

--

--

 

--

--

--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

--

--

 

--

--

--

含麻疹成分疫苗

 

 

--

--

 

 

--

--

A群流脑疫苗

 

 

--

--

 

 

--

--

A+C流脑疫苗

 

 

--

--

 

 

--

--

乙脑疫苗

 

 

--

--

 

 

--

--

甲肝疫苗

 

--

--

--

 

--

--

--


  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6年3月31日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填表人:               报告单位(盖章)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天津市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活动快速评估调查表
  调查地区:     区县     街道(乡)     村(居委)、市场

编号

儿童

姓名

出生

日期

居住形式

有无

卡(证)

是否纳入管理

疫苗免疫史及补种

未完成原因

流动

>3个月

流动

<3个月

全程

不全

不详

是否完成补种

1

 

 

 

 

 

 

 

 

 

 

 

2

 

 

 

 

 

 

 

 

 

 

 

3

 

 

 

 

 

 

 

 

 

 

 

4

 

 

 

 

 

 

 

 

 

 

 

5

 

 

 

 

 

 

 

 

 

 

 

6

 

 

 

 

 

 

 

 

 

 

 

7

 

 

 

 

 

 

 

 

 

 

 

8

 

 

 

 

 

 

 

 

 

 

 

9

 

 

 

 

 

 

 

 

 

 

 

10

 

 

 

 

 

 

 

 

 

 

 


  调查人:       审核人: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麻疹诊断、报告、采样须知

尊敬的医生:
  麻疹是具有高度传染性的呼吸道传染病,我市的麻疹控制工作面临严峻形势,控制、消除麻疹需要您的配合!
  诊断要点:应该高度警惕发热伴有斑丘疹、咳嗽、流鼻涕或结膜炎症状者。
  处置要点:
  1.要求患者和其家属在医院就诊期间配戴口罩,避免传播给他人或被传染。
  2.了解并记录发病前3周内是否接触过发热出疹性病人。对于周边地区到我市就诊的发热病人更需要您仔细询问,重点关注。
  3. 发现麻疹疑似病例,要准确、详细记录患者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立即报告本医院预防科,同时要了解患者的学习、工作单位是否存在同样病例,由预防科及时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对麻疹疑似病例,要立即采集患者全血标本2ml~3ml和咽拭子标本。血标本要求无污染、无溶血,保存在2℃~8℃条件;咽拭子标本用无菌棉拭子适度用力在咽喉部擦拭,获得上皮细胞后,拭子放入专用采样管中,保存在2℃~8℃条件。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提供采样材料,收集标本。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3月

  附件4
  2016年天津市医护人员含麻疹成分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我市麻疹防控措施,加强我市医护人员防护,同时防止因医护人员感染麻疹引起的医源性传播,做好医护人员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保证接种工作科学、有效开展,特制定2016年天津市医护人员含麻疹成分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   一、接种原则
  (一)坚持“知情同意、免费接种”的原则,在加强宣传的基础上尽可能提高重点科室医护人员的接种率。
  (二)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医护人员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工作。   二、接种对象
  各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特别是接诊发热出疹病例的重点科室医护人员。
  年龄50岁以下,无麻疹患病史、无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者。
  25至40岁列为本次预防接种高危人群组,重点加强本年龄组预防接种工作。   三、实施安排
  (一)2016年3月11日前,完成接种人员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2016年3月25日前,完成相关物资的准备和疫苗接种工作。具体接种时间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2016年3月30日前,完成接种数据的统计上报。   四、接种的实施
  (一)疫苗管理
  疫苗品种为麻疹减毒活疫苗(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接种剂量为0.5ml/剂次,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为上臂外侧三角肌皮下注射。
  各接种单位按照医疗机构统计上报的应种数,在疫苗计划中预算,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和使用。
  (二)接种实施
  (1)本次医护人员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由医疗机构辖区预防接种单位承担,尽量采取在医疗机构设立临时接种点方式接种。
  (2)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免费接种”的原则,并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预检登记、接种和观察。
  (3)接种时间安排应与儿童常规接种分开进行,具体由各区县或接种单位自行安排。
  (4)接种资料在信息系统“临时接种”模块中管理。
  (5)疫苗接种后,按照常规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五、部门职责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负责辖区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市接种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接种情况的收集汇总。
  (三)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辖区接种技术方案和具体组织实施。
  (四)各接种单位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此次接种要求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做好登记、报告和监测工作。
  (五)各医疗机构负责医护人员接种宣传动员、现场组织、人员登记和统计上报。
  (六)各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专家诊断小组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
  附表1         医护人员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登记表
        区县      医院   联系人    填写日期:       
  共有人数       应种人数      登记接种人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接种日期

疫苗批号

接种部位

接种人员

受种者签字

 

 

 

 

 

 

 

 

 

 

 

 

 

 

 

 

 

 

 

 

 

 

 

 

 

 

 

 

 

 

 

 

 

 

 

 

 

 

 

 

 

 

 

 

 

 

 

 

 

 

 

 

 

 

 

 

 

 

 

 

 

 

 

 

 

 

 

 

 

 

 

 

 

 

 

 

 

 

 

 

 

 

 

 

 

 

 

 

 

 

 

 

 

 

 

 

 

 

 

 

 

 

 

 

 

 

 

 

 

 

 

 

 

 

 

 

 


  附表2
  医护人员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登记汇总表
  (区县、接种门诊、医院通用)
          区县(接种门诊或医院)填写日期:     

单位(科室)

共有人数

应种人数

登记接种人数

备注

 

 

 

 

 

 

 

 

 

 

 

 

 

 

 

 

 

 

 

 

 

 

 

 

 

 

 

 

 

 

 

 

 

 

 

 

 

 

 

 

 

 

 

 

 

 

 

 

 

 

 

 

 

 

 

 

 

 

 

 

 

 

 

 

 

 

 

 

 

 

 

 

 

 

 

 

 

 

 

 

 

 

 

 

 

 

 

 

 

 

 

 

 

 

 

合计

 

 

 

 


  附表3
  医护人员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汇总表
  (区县、接种门诊、医院通用)
          区县(接种门诊或医院)填写日期:     

单位(科室)

登记接种人数

接种人数

禁忌人数

其他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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