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柳卫医便函〔2020〕17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关于印发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服严格分级分区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医用防护物资非常紧缺,要合理节约使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医用物资。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医用口罩等防护物资合理、节约使用方案,按照实际收治病人数合理调配在岗医务人员,对未收满患者且专业接近的临床科室可合并收治住院患者,并适当调整医务人员轮休,减少不必要的医用物资消耗,避免紧缺医用防护资源浪费,更好应对疫情防控持久战。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