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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门市民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江门市民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和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民政领域当前疫情防治工作特殊需要,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人身健康安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养老、儿童服务机构施行临时封闭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全面杜绝可能的传染源进入我市各类养老、儿童服务机构,确保老人、孤弃儿童生活安全和养老、儿童服务人员工作安全,从1月26日起对我市所有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统一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各长者食堂统一暂停提供堂食服务,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统一暂停各类服务和活动,解除日期将另行通知。   二、取消2020年2月2日婚姻登记及变更服务时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均不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将于2月3日起正常上班。建议广大新人尽量不要在近期,尤其是2月8日、2月14日等日子,扎堆进行结婚登记。   三、延长2020年彩票市场春节休市时间
  根据财政部《关于延长2020年彩票市场春节休市时间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原定2020年1月22日0:00至1月31日24:00的彩票市场休市安排,调整为2020年1月22日0:00至2月9日24:00。休市期间,停止全国各类彩票游戏(含即开型彩票)的日常销售、开兑奖、营销、促销、宣传等活动。   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从简治丧
  倡导“厚养薄葬”理念,实行丧事简办,不举行治丧守灵、遗体告别、骨灰祭祀等繁文缛节的殡葬仪式,减少送葬亲属规模(建议近亲属且人数在10人以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居家正常死亡的遗体不延长遗体停留在家时间,迅速办理遗体火化,简化办理手续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由亲属代表(建议不超过2名)到服务窗口办理。入馆人员需佩戴口罩、进门登记、体温检测,自觉文明治丧。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包括疑似患者)病逝,请服从统一安排,按疫情防控和处理要求科学规范处置遗体。   五、救助管理机构实行新入站人员隔离观察
  所有到救助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一律测量体温,询问2019年12月以来游历经历,与站内受助人员分区分开食宿,按规定隔离观察。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受助人员必须单人单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被隔离者须戴医用外科口罩,每天要接受早、中、晚各1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在册,原则上留在隔离房,不得随意走动。如出现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立即报公共卫生机构妥善处置。   六、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相关通知精神,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况延长定期核查时限;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不受户籍地和社会救助对象身份限制,由所在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采取“先行救助”方式,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直接给予临时救助的,在疫情缓解后再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手续。   七、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倡导我市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筹集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资金,为我市、我省乃至全国疫情防控贡献力量。支持各社会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呼吁我市社会组织及会员进行爱心捐赠。
  捐赠方式
  根据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本次资金、物资捐赠由江门市红十字会、江门市慈善会负责接收。除定向捐赠外,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统一调配使用,并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捐赠资金、物资请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直接与工作人员联系:
  江门市红十字会联系人:
  邓小姐
  0750-3270323,13822396262
  王先生
  0750-3270336,18688555383
  容小姐
  0750-3270327,13725987051
  林先生
  0750-3270327,13902581553
  邓先生
  0750-3270335,13422780099
  江门市慈善会联系人
  陈小姐:
  18124820014
  卢先生:
  13380985536
  吴小姐:
  13318630638
  捐款账户
  (一)普通捐款
  1、人民币捐款
  账 户:江门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江门分行
  账 户:684757752122
  户  名:江门市慈善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江门市城区支行
  账 号:44001670239051133771
  2、港币捐款
  账 户:江门市慈善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江门市分行
  账 号:44013380400221320778
  3、美元捐款
  账 户:江门市慈善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739371932654
  请备注“用于肺炎疫情防控”,大额捐款请提前与江门市红十字会或江门市慈善会工作人员联系。
  (二)微信捐款请使用微信客户端扫描以下二维码:

  江门市红十字会“微信捐款”二维码

  江门市慈善会“微信捐款”二维码
江门市民政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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