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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乐府办函〔2020〕8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以及市委七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和“文旅发展年”经济工作主题,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全省区域中心城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推动乐山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创新发展
  1.擦亮世界遗产金字招牌,科学规划峨眉山、乐山大佛、东风堰三大世界级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促进遗产文化、佛教文化、武术文化、灌溉文化等融合发展,抓好峨眉山旅游通道、峨眉山博物馆改造提升、凤洲岛旅游开发、张沟片区综合开发、乐山大佛景区南游客中心等项目,筹建峨眉武院,支持东风堰·千佛岩创建4A级景区,推动核心景区扩容提质,打造“大峨眉”“大灌区”知名文旅精品,让世界级“一流资源”变成更多“一流产品”,力争2020年游客接待量达到75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200亿元。〔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办好2020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申办中国(四川)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配套办好世界研学旅游大会、峨眉山音乐节、峨眉国际武术节等节会赛事,务实办好第五届茶博会、第三届药博会等专业展会。〔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市博览事务局、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3.擦亮全域旅游品牌,支持区县对标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天府旅游名县和全省文旅特色小镇,抓好大渡河风景道、嘉峨茶谷、世界茉莉博览园等项目,推进黑竹沟、大峡谷、竹海、嘉阳·桫椤湖、研溪湿地等景区景点提档升级、串珠成链。〔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培育文创产品,挖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抓好文庙、龙神祠、桂花楼等古迹遗址保护,推进文瀚巷、沙湾沫若文化广场、战时故宫文物南迁遗址公园等项目,筹拍文旅特色题材微视频,策划推出电影原创及影视精品力作,打造“乐风嘉韵”演艺集群。〔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发展夜间经济,推陈出新夜间游览项目,优化游山游城游江线路产品,抓好上中顺、张公桥等特色街区、特色夜市打造,积极推广“乐山美食”,办好“乐山味道”美食嘉年华等活动,丰富城市夜间消费业态和游客沉浸式体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6.开发特色文旅商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商品研发,完善特色旅游商品研产销产业链,加强“乐山礼物”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布局一批旗舰店、体验店,加快建设全省旅游商品集散地。引进培育文旅市场主体,实施文旅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做强峨旅投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旅游民宿发展,着力引进文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主题公园、国际知名酒店、餐饮品牌和业态产品项目,力争签约重大文旅项目20个,完成文旅项目投资120亿元。〔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国资委〕   7.优化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服务设施标准化国际化提升工程,抓好锦江·嘉州宾馆、皇冠假日酒店、悦榕庄酒店等建设,配套完善旅游厕所、停车场和标识标牌,推动文化设施旅游化利用。〔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发展智慧旅游,抓好峨眉山文旅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游乐山”APP开发,完善在线预订、智慧导游、信息推送等功能,推动“一部手机游乐山”,争创全省智慧旅游示范市。〔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9.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建立A级景区不达标退出机制,常态化推进景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加强安全旅游、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建设,健全旅游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四川文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推进“快旅漫游”,完善旅游公交、自驾营地、公路服务区等设施,定制开行乐山(峨眉山)至西安、桂林动车,争取开通峨眉山-黑竹沟空中观光航线,让来乐游客进得快、玩得好、留得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强化宣传营销,落实乐山文化旅游全球营销行动计划和外国人过境144小时免签停留政策,精准培育客源地市场,力争2020年入境游客达到50万人次。〔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
  二、夯实工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12.结合全省“5+1”现代工业体系构建,完善我市“3+1”现代工业体系扶持政策,推动现代工业上新台阶。做强光电信息产业集群,把握光伏全产业链发展规律,抓好永祥“5+2+2”、晶科能源25GW单晶拉棒切方、协鑫(苏民新能源)8万吨多晶硅(颗粒硅)等项目,继续引进一批关联配套企业和补链强链项目,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打造“中国绿色硅谷”。促进先进材料、绿色化工产业集群发展,瞄准新材料规模化应用、精细化工、稀土材料等领域,抓好中建材PC总部基地、福华-江山60万吨有机硅、德胜钒钛1250立方米高炉产能置换技改、沙湾不锈钢等项目。〔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发展数字经济,完善5G基础网络,抓好乐山高新区宝德未来科技城、中国移动乐山总部、中国联通川西云计算中心等项目,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争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先导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14.推进质量品牌建设,抓好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建设,建强检测、计量、标准、认证等质量技术基础平台,抓好国家硅产品质检中心、建筑陶瓷产品质检中心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实施“乐山造”品牌提升三年行动,再创一批国省知名品牌和产品质量标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支持轻工制品、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形成新增长极。〔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建好园区基地,支持高新投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加强总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三基地”平台公司加强基地承载能力建设,争取扩区调位,抓好浙江-乐山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建设,力争“一总部三基地”建成区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营业收入突破1200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培育壮大企业主体,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计划和中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支持优势企业实施产业链资源兼并重组整合,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20亿元企业1家。〔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依托乐山高新区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等平台,抓好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力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19.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落实国家减税降费、规范涉企收费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包”,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建好维权服务平台,清除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支持在乐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更好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   20.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统筹配建输变电、天然气、供排水、物流站场等设施,抓好全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用好绿色高载能等产业精准电价政策,综合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网、物流等成本。〔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21.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信用监管,探索“互联网+监管”,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22.深化嘉州英才工程,实施“乐创”人才品牌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4家。〔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23.结合全省打造“10+3”现代农业体系,构建我市“8+3”现代农业体系,加快形成千亿综合产值。建优产业基地,坚持园区引领,规模化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新建高标准农田19.6万亩,新建和改造粮油基地3万亩、经济作物标准化基地12万亩。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负责制,稳定粮食总产量,抓好温氏、巨星等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加快恢复生猪产能,力争生猪出栏300万头。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建设农产品加工特色园区及烘干冷链物流中心,提升农畜产品原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能力。实施品牌建设,做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和重要农产品品牌,推广运用“四川扶贫”公益品牌、“峨眉山”“小凉山”公共品牌,提升峨眉山茶、峨眉山道地药材等区域品牌知名度,支持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规范标准、质量保证、检验检测等体系,争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开发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坚持主体带动,抓好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引导更多人才扎根基层、服务“三农”。培育经营主体,内培外引做强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工程,开展“空壳社”清理行动,引导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等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推广股份合作等利益共享模式,支持乡村产业跨界融合,力争新培育经营主体120个、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0家,适度规模经营率提高3个百分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探索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培养模式,优先把家庭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安排。壮大新农村建设人才队伍,落实事业人员“县招乡用”、科技特派员、本土人才定向培养等制度,发挥带头人、新乡贤、“土专家”等作用,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机制,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加强农村电网保障能力建设,力争完成农网改造升级1500公里;统筹抓好岷茫水系连通工程等引水补水项目,整治病险水库7座,新增和改善灌面3.5万亩;提升乡村网络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建设数字乡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新建达标村450个;抓好“垃圾革命”,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完善村庄常态化保洁机制,全覆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厕污共治”长效利用和管护机制,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和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鼓励种养循环,力争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50%,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城市建设服务管理水平   27.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工作,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精细化建设行动,优先完善水、电、路、气、排污、照明等基础设施,布局配建一批公厕、停车泊位、农贸市场和便民摊区,抓好主城区防洪能力提升综合整治、成乐高速棉竹互通改造、市第一和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等项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中区人民政府〕   28.加快城市新区建设,支持苏稽新区加快奥林匹克中心等场馆及基础配套建设,抓好乐山师院新校区、乐山一职中新校园等大学城项目;支持冠英新区规划布局临港产业,抓好乐山国际博览城、东辰国际学校等标志项目;支持乐山高新区实施基础提升行动,抓好中央商务区、金融中心等项目,提高产城结合水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苏稽新区管委会、市中区人民政府、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9.推动公园城市建设,统筹布局生态绿道和绿化景观,依法加强绿心保护,抓好绿心公园生态整治二期、竹公溪流域综合整治、九百洞湿地等项目,主城区园林绿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科学缓堵保畅,完善公交发展机制,补齐配套设施短板,鼓励绿色出行,主城区公交出行分担率提高到32%。〔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中区人民政府〕   30.深入实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服务业发展倍增计划,加快建设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7%。构建“2+6”现代服务业体系,对接全省“4+6”现代服务业体系,突出发展文化旅游、餐饮住宿2个特色型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信息、康养教育、会展赛事6个支柱型服务业,抓好步行街改造提升、西部冷链物流中心等项目,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强化服务业主体建设,推进服务业“三百工程”、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大力引进服务业龙头企业和高端品牌、新潮品牌,支持“老字号”品牌创新升级,培育“首店经济”,塑造城市“国际范”,力争新增规模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50家。深化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提升“诚信乐山消费信用公示与服务平台”功能,持续打造放心舒心消费示范街道、商场、行业,营造安全、便利、诚信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优化县域城镇布局,深化百镇建设及城市化提升行动,支持建设一批县域副中心、经济发达镇和特色镇。做强县域特色产业支撑,实施特色经济强县行动和“四个特色品牌创建工程”,支持3个城市主城区县、3个重点开发区和1个农产品主产区瞄准主攻方向,促进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形成产业增长动力源;支持4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增强生态安全功能,培育绿色产业,创造更多生态产品。争创县域经济强县,支持峨眉山市深化县级市改革,鼓励各县(市、区)合作共建飞地园区、发展飞地经济,走好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积极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先进县和进步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促进更高水平改革开放   32.坚持以交通“互联互通”助推开放“四向拓展”,继续打好新一轮交通三年攻坚大会战,确保完成交通投资270亿元。推进枢纽项目,做好高铁乐山站改扩建、雅眉乐自(隆)城际铁路、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乐山经安岳至重庆高速、国道348线中心城区过境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乐山机场主体工程、乐山动车存车场、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龙溪口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一期等项目,加快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成昆铁路复线峨米段、连乐铁路、成乐高速扩容、乐西高速、峨汉高速等项目建设,力争岷江犍为航电枢纽、仁沐新高速孝姑至马边段、峨汉高速峨边段完工。优化国省路网,抓好国道245线改线工程、省道308线改线工程、省道103线青神至五通桥段、省道215线甘江至安谷段等项目,力争五犍沐快速通道犍为段、峨轸路、峨美路二期等完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完善口岸平台,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燕岗铁路物流陆港等口岸建设,做好航空口岸申报,提高“一体化”通关效能。〔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乐山海关、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34.提升招商实效,落实区县招商主体责任,用好西博会、万企出国门等平台,瞄准“553”企业和产业化项目精准招商,确保到位市外内资650亿元。稳定外资外贸,贯彻《外商投资法》,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力争引进外资5亿元;发挥乐山国际商会等作用,支持乐山农机营销服务越南中心申报国家海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出口市场,力争完成进出口总额45亿元。〔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深化区域合作,与成都携手推动成乐一体化合作项目,与成都、眉山、雅安合作打造“大峨眉”知名文旅精品,进一步加密成乐间动车班次;抓住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机遇,借力川渝、川桂等省际合作平台,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互利合作,力争新缔结国际友城(景区)5个。〔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投资方式,释放社会投资潜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健全重大项目挂图作战机制,加强重点领域补短板,抓好318个省市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投资615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8.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企监管职能,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市属国企集团投资运营能力,力争完成融资100亿元。〔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9.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拨改投”带动作用,促进财政提质增效;结合省级产融合作试点,完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引导资金投向先进制造、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支持乐山商业银行等企业上市,组建乐山农商行,力争各项贷款余额较年初新增150亿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0.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入市,有序推进农村资产资源“三权分置”;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运营机制,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做好保障改善民生各项工作   41.巩固深化脱贫成果。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扎实抓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建立完善防止返贫机制和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人口等开展监测预警,跟进帮扶措施,兜住政策底线,巩固脱贫质量。增强造血机能,深化“百企帮百村”,加大对巩固提升重点户、产业帮扶户、经济薄弱村的产业帮扶,促进稳定增收;实施就业扶贫行动,推广“就业扶贫车间+培训”“村级劳务合作社+培训”等模式,提高脱贫群众就业能力。激发内生动力,深化“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扩大试点,建立“双高”治理长效机制,推进移风易俗。深化对口帮扶,强化示范引领,加强美姑全域结对帮扶,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五联三融”工程,争创东西部扶贫协作示范市。〔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2.积极稳妥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让民生项目更接“地气”、更贴“民心”。继续抓好73个对标补短项目,完成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标补短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3.实施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确保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鼓励争创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先进县、返乡创业明星企业和个人,打造“嘉家乐”农民工之家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44.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新增70种医保报销药品,加强物价监测预警,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重视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力争增加养老机构床位1600张;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医保局〕   45.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城镇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抓好3100余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6.坚定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统筹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提升工程、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抓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馆”效能提升、融媒体中心、农家书屋等建设,振兴“嘉阳河”川剧艺术,办好嘉州大庙会、“嘉乐汇”戏剧周等文化惠民活动,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3万场。〔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7.加快教育现代化,实施教育三年攻坚计划,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办好现代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支持在乐高校内涵式发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内培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抓好市实验幼儿园分园、乐山一中扩建二期、乐山二中搬迁等项目,基本消除大班额。〔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8.实施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抓好“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妇幼卫生、精神卫生等工作水平,抓好市新区医院建设、市中区人民医院搬迁等项目。〔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9.建设体育强市,筹备第十四届省运会、第十届省残运会暨第五届特奥会,举办第二届市老年人运动会,争创全国青少年综合训练基地,升级改造市体育中心,实现村级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支持体育健身产业市场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0.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抓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坚持依法统计,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筹做好民族宗教、对台外侨、新闻出版、保密、档案、人防、气象、邮政、地方志等工作。〔牵头单位:市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1.做好生态涵养“加法”,加强主体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管控,守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绿秀嘉州行动和竹林风景线建设,巩固岷江大渡河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0%。〔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2.做好污染防治“减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等保卫战,继续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联防联控、超低排放等攻坚举措,力争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支持创建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强化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风险管控;常态化整治“散乱污”企业,办好“环保曝光台”,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能源革命”,实施高载能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改造行动,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53.坚持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联创联动,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验收,取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名资格。〔牵头单位:市创文办、市创卫办、市双拥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4.深化市区行政体制改革,落实权责对等原则,力促管理重心下移。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街道权责清单,推动街道赋权扩能,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加强社区规划建设,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和“全岗通”工作机制,动态完善社区服务清单,支持发展社区经济,做好社区志愿服务,提升网格化管理效能,促进社区减负增效。推动居民小区治理,完善小区物业治理架构,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准入,提升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5.抓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优化乡镇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提高乡镇推动产业发展、场镇建设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因地制宜优化村级布局,引导村民向场镇、聚居区、特色产业带集中,重点培育一批中心村、重点村、特色村。完善乡村服务惠民机制,抓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等建设,规范村级档案管理,拓展用好网上渠道,让基层群众办事更方便。〔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6.加强“平安乐山”建设。健全市县乡平安建设协调机制,积极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建成县、乡综治中心,巩固扫黑除恶、反恐防暴等成果,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推进彝区禁毒防艾。〔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7.完善信访制度,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8.抓好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实施安全监管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9.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0.实施心连心服务专项提升行动,打造立体化、集约化、专业化综合服务矩阵,助力城市高效能治理。集成平台功能,依托现有资源,以“中心会场+分会场”模式建设市县视频系统,以数据共享应用为基础建设“1+3+N”信息互联互通平台,打通“信息孤岛”,打造集服务群众、城市管理、应急调度等于一体的服务管理大平台。完善运行机制,探索常规模式、假日模式、应急管理模式等不同时段运行方式,健全值班值守、随机抽查、督查回访等制度,优化办理流程,切实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6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要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办事业,严控“三公”经费。推动审计监督、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机贯通,加强公共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62.抓好公民与法人信息管理系统、“智乐山”APP、“乐政通”移动协同办公平台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力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创新政务应用服务,办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服务大厅,用好微信公众号等移动端,提升高频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马上办”体验。〔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局、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63.科学谋划编制“十四五”规划,加强项目生成储备,强化“多规合一”,做好市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七五”普法,配合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4.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用好综合执法智慧服务平台。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好建议提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65.突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保持“钉钉子”精神,推行“项目化+清单制+责任制”方式,提高工作执行力。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督查效能。坚持行不避难、争先创优,完善绩效评价、奖惩问责等机制,激励广大公职人员在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特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深入细致做好分区分级防控   1.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和标准,以县域为基本单位,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细化落实分级分类防控措施。做好县域分区分级防控,社区、村组、单位防控,个人、家庭防控。〔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严格管控有疫情较重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与疫情较重地人员有密切接触史、与确诊和疑似病人有接触的“三个群体”,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严密防范疫情传播。〔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强化办公区域、广场公园、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园区厂区、项目工地、单位食堂、监管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压实属地责任,严防人员聚集,提升大数据精准防控效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数字经济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坚持严防控和保畅通并重,扎实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和场站防控工作,有序恢复交通运输秩序,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准备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分区分级组织实施,实行差异化分区分散、错时错峰开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提高医疗救治能力   6.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分级诊疗,及时疏导就医群众。加强后备医院建设,提升远程会诊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全面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推进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流程再造,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坚决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抓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医用废弃物人员、密闭空间服务人员等人群防护,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从生活照顾、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方面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保障支持,及时兑现落实各类政策待遇,加大表扬、奖励和重用力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行免费医疗救治。〔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认真做好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工作   11.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服务方式,提高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实效,坚决把好事办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认真落实我市促进稳岗就业政策措施12条,加强与省外农民工务工地政府及用工企业工作联系、做好精准对接,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完善细化保障措施,确保农民工尽快返岗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抓好春耕生产和企业复工复产   13.扎实推进粮油、生猪、果蔬等生产和农民增收工作,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强化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农资供应和农机指导。〔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畅通主要农产品运输渠道,解决蔬菜、晚熟柑橘等农产品“卖难”问题。〔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严格落实我市春茶生产工作有关要求,有序做好春茶采购销工作,促进茶产业稳定发展和茶农增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用活用好国家、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我市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政策措施20条、文旅企业10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强化土地、资金、能源等要素保障,指导帮助企业落实防控措施,督促企业压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聚集性疫情和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营商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抓好重点项目复工,加快新开工项目网上审批,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坚实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   19.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做好“六稳”工作。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基础设施补短板等,抓好重大项目生成储备。抓住国省政策“窗口期”,加强对上汇报和政策争取力度,为后续提振发展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善于化危为机,抢抓危中之机,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研判疫情对全国产业布局调整的影响,大力推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查漏补缺,精准做好因疫情致贫、返贫农户的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小凉山彝区稳定就业政策措施10条,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百企帮百村等平台,组织小凉山彝区劳动力外出务工,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加快组织复工,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摸排研判、妥善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牵头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进一步织密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应急物资保障等制度体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深化城乡环境治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保供调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及时落实临时救助、物价补贴、关爱援助等措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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