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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鄂卫函[2011]315号)


各市、州、县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5月1日施行,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实施细则》贯彻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细则》颁布与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的卫生质量,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反映,也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国务院1987年4月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后,卫生部于1989年9月发布《公共场所卫生标准》,1991年3月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使我国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标志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由过去行政性管理和群众性运动方式的一般性检查,向卫生监督法制化管理方式的转变;由过去的单凭感官检查,向科学定量的卫生检验监测方式的转变。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公共场所环境质量的要求亦不断增强。为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今年3月1日,卫生部在总结过去公共场所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印发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并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在以往的基础上,强化了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和禁止吸烟的措施,细化了卫生监管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体现了责任政府意识,体现了卫生监督工作执法理念、执法形式和管理模式上的转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视与关怀,是我们卫生工作者盼望已久的一件大事。对此,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实施细则》颁布与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开展《实施细则》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今年,我省确定5月23日至27日为《实施细则》宣传周,各地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在机场、汽车站、火车站以及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周围举行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卫生法规知识咨询点等形式,广泛宣传《实施细则》;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省疾控中心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要组织机场、汽车站、火车站、大型超市、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大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室外制挂宣传标语。要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实施细则》,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和禁烟常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同时,要大力开展对卫生监督、疾控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实施细则》的内容,提高监督执法、服务水平。督促、指导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实施细则》学习,强化经营者法律责任意识。要通过广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卫生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实际需要,《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一是负责公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范围;二是负责制定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三是负责对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组织考核。近期,我厅将根据《实施细则》规定,抓紧制订相关实施配套文件,对现行与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有关的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要求,确保《实施细则》有效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严格履行《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要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卫生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与专家作用,细化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法律制度,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切实承担起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任务,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开展卫生检验或评价工作。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相互协作,更好地发挥卫生部门的整体工作效能,提高监管水平。   四、以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检验能力、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扎实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能力建设
  各地要以贯彻实施《实施细则》为契机,从严格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入手,以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检验能力、充实监督人员力量与装备以及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能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尽快建立起与履行公共场所卫生检验和评价职责任务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卫生监督机构要提高监督执法的装备及应用水平,运用高科技手段,努力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的现代化。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订具体贯彻实施方案。对《实施细则》实施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至我厅政法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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