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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指引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指引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您及家人的健康平安,我院现就有关诉讼服务事项指引如下:

  一、如您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您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可通过微信--发现--小程序--输入“多元调解”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如下图所示:
  二、确需提起诉讼事项请尽量申请网上立案,在线办理诉讼事项,网上立案方式有:
  ①登录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lpszy.guizhoucourt.cn/,点击网上立案,注册并填写当事人资料,上传相关材料。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导航如下图所示:

  ②手机微信小程序中搜索“贵州移动微法院”,注册并验证,点击相关法院,并填写当事人资料,上传相关材料。贵州移动微法院搜索如下图所示:

  不便网上立案的,您可选择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我院提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三、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暂时关闭涉诉信访接待场所的通知】精神,即日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来访群众。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停止接待期间,若您有申请再审、申诉及信访事项请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寄至我院立案庭,我院将及时为您办理。   四、必须到法院窗口办理事务或参加诉讼活动的,建议您提前电话预约,做好安全卫生防护,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检查工作,快速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法院,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五、若需要找办案法官的,请尽量通过电话联系。若需法官电话请拨打我院导诉台电话咨询:0858-8780173。
  衷心祝愿广大市民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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