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 公布日期:2020.02.02
- 施行日期:2020.02.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金融机构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辖内各分支机构、重庆银保监局辖内各派出机构,各金融机构: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20〕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落实。
辖区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银保监各派出机构及各类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30号文自2020年2月3日起正常上班的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沟通,及时汇报30号文有关要求。金融机构正常上班情况请按照所在区、县要求向当地政府、社区进行报备。 各单位应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金融服务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的通知》(渝银发〔2020〕9号)等文件以及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要求,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高效做好支持疫情防控所必需的金融服务工作,确保防控不缺位、服务不断档,保障经济社会运转,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金融需求。 除严格落实30号文要求的近期已经从湖北地区返回工作地的,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居家隔离14天有关要求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 各单位可结合当地疫情动态和地方政府防控要求,在确保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工作制,灵活调整作息时间,合理编排班次、临时调整分工,实行轮班到岗、错峰上下班,也可利用网络办公方式在家上班,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线上业务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和可得性。营业网点要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切实加强员工体温检测和防护,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员工引导和宣传解释工作。
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机构由其另行要求。本通知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上级机构。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20〕30号)(略)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银保监局
重庆证监局
重庆外汇管理部
2020年2月2日
重庆银保监局
重庆证监局
重庆外汇管理部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