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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安庆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疾控[2012]8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市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肠道传染病是我市夏季重点防治的疾病之一。2010年,我省少数地区出现霍乱疫情,霍乱流行的风险依然存在。2011年,全市肠道门诊监测报告腹泻病例4520例,比2010年同期上升60.06%;培养1693例,培养率37.46%,比2010年同期下降了18.13%。目前,随着气温升高和季节变化,我市即将进入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组织学习相关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队伍培训与演练,做好各项应急物资准备,切实做到“组织、人员、技术、物资”四落实;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应急制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要求成立或完善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明确各相关科室职责。各级疾控机构在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准备的同时,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加强各项监测,严格疫情报告
  各地要切实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工作,按各类监测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霍乱疫情监测、外环境监测和食品监测等各项监测,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市级报告方式:电子邮箱地址aqcdcjck@126.com,电话:5836758)。要加强腹泻病门诊建设,落实腹泻病周报制度,全市所有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在5月1日-10月31日期间开设腹泻病门诊,按照“逢泻必登、逢疑必检”的原则,认真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和筛检工作,确保以乡镇为单位每年对腹泻病人的病原检索率不低于腹泻门诊就诊总数的10%;要加强外环境及食品监测,重点做好对海、水产品的监测工作;要按照手足口病防治要求开展病原学监测,做好手足口病病例标本的采样送检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的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工作,并于5月中下旬开展一次自查,确保腹泻病门诊科学、规范、有序运转。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疫情值班制度,严格疫情报告。要建立健全肠道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确保疫情报告途径畅通。一旦发现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疫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疫情报告、核实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逐级对网报霍乱病例及时进行审核确认,确诊病例必须由本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认和报告。   三、完善应急准备,及时控制疫情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来临之前,组织开展对疾控、临床、检验等各类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防控水平;要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充分做好暴发疫情应急准备,对于突发疫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控制”。一旦发生霍乱疫情,疾控机构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实施有效控制措施,同时加强对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疫源追踪及密切接触者的管理,疫点、疫区的卫生处理工作;医疗机构要积极抢救、治疗病人,严格掌握肠道传染病病人的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   四、加强健康教育,普及防治知识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和通过宣传单、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医生告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提倡健康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同时,要结合农村改水改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控活动,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蔓延。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拒报、瞒报、漏报和个体诊所截留肠道传染病病例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查处。要加强对学校、农村等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管,严防重大肠道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市卫生监督局要于5-6月份组织开展全市霍乱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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