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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恢复2019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恢复2019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恢复2019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恢复省自然资源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材料受理的时间调整为2020年5月18日至6月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其它事项按原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44号)执行。   二、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下一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中,相关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且公示期延长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收集整理、递交申报材料。为避免人员聚集,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个人递交申报材料。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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