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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审批服务的通告

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审批服务的通告
(锡市监[2021]64号)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减少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公告》要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或换证申请已受理但因疫情暂停评审导致证书有效期过期的,可在证书原有效期基础上申请延期6个月。
  企业可通过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依次选择法人服务-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许可变更,在“申请类型”栏勾选“延期”,并按要求上传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申请表(应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原有许可证书、延期书面说明(应签字、盖章)等材料。同一企业不可连续两次申请延期。疫情防控缓解后,企业应及时按规定提交材料办理延续换证。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根据《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开展食品添加剂现场核查导致生产许可证过期的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生产活动,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缓解后,企业应立即按规定提交材料办理延续换证。   三、关于“不见面审批”
  倡导“网上办理”、“邮寄办理”,实行“不见面审批”。“网上办理”通道为“江苏政务服务网无锡专区”(http://wx.jszwfw.gov.cn/),可链接相关业务模块,按程序办理。“邮寄办理”地址为无锡市永和路28号,可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相关纸质材料。
  如有“预约办理”、“错时办理”、“延时办理”等需求的,可拨打81009068进行咨询。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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