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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发挥高新区和双创孵化载体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发挥高新区和双创孵化载体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的通知
(晋科函〔2020〕23号)


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支持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与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共渡难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同时要创新工作方法,优化服务方式,共同帮助在疫情期间受影响较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努力帮助科技企业渡过难关。   二、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电〔2020〕3号)精神,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鼓励非国有类孵化载体适当减免在孵中小微企业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各国家级、省级载体应率先做好示范。   三、省科技厅启动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补资金落实工作,对2019年获批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进行奖励。   四、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居民企业,可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在线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涉及技术合同免税认定业务,通过邮寄纸质文本方式办理。   五、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要及时总结疫情期间先进工作做法和涌现出的科技企业先进典型和事迹,依规做好相关宣传报道,激发斗志、增强信心,并及时向省科技厅报送。
  联系人:吕刚
  联系方式:0351-4068006
  Email:sxkjtcgc@126.com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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