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沈阳市国资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 制定机关: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0.01.31
- 施行日期:2020.01.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沈阳市国资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国资委机关、各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切实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到位。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沈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国资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资委机关、委属国有企业疫情的预防管控、科普宣传、监管协调、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及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疫情势态作出相应决定。
在原有成员基础上,增加市国资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孔令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充实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落实中央、省、市指示精神,协调相关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督查,做好国资委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国资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具体负责各级政府指令要求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包括负责管控本单位独立使用的办公场所、经营场所等场地,教育引导本单位职工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指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相关信息统计与报告,加强本单位安全防范,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防控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应对疫情的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疫情危害,确保疫情不在国资系统内蔓延。
4.保障干部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防控原则
1.思想重视,预防为主
安全与健康,不容任何闪失,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
2.全面部署,全面防控
强化宣教指导,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专业指导下,落实预防知识和措施,确保预防工作人人必知,人人有责。加强全面监测,严格落实24小时总值班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履职尽责,失职追责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政令畅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者,将严肃追责问责。 工作措施
(一)尚未发生疫情阶段主要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召集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指示批示和相关会议精神,贯彻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做到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分类分层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委防控办、市属各企业)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协调组织发动各方力量。(责任单位:委防控办、市属各企业)
3、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干部职工健康知识教育和医疗科普,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和突发医疗疾病救护技术;加大教育宣讲力度,将上级的会议精神、公告要求、工作提醒、防控措施等系列内容逐一细化,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讲传导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增强干部职工自我防范和危机意识。(责任单位:委防控办、宣传部、市属各企业)
4、加强疫情信息摸排。及时掌握教干部职工总体情况和重点疫情,加大对干部职工流动情况的掌控力度,做好心理疏导应急预案,并于每天11:00前汇总疫情信息统计情况并按要求向市防控办、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所在地区报告干部职工疫情信息统计情况。(责任单位:委防控办、市属各企业)
5、确保防控物资供应。加强防控物资准备、保障经费投入,抓紧购置必要器械(体温检测仪等)和必备药品、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用具,确保各值班室防护装备齐全,提升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委防控办、财务监管处、市属各企业)
6、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力量对国资委机关、各企业公共区域、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责任单位:委防控办、市属各企业)
7、加强舆情监测。强化网络舆情监管,严防谣言传播、舆情炒作,不信谣、不传谣。(责任单位:宣传部、市属各企业)
8、组织疫情排查。要组织排查发热病人,若发现出现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要第一时间送至市定点发热门诊筛查和治疗,根据病情及时处置。针对离退休人员的具体实际,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服务管理和预防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委防控办、人事处、市属各企业)
9、加强楼宇园区管理。加强办公用房、生产园区门禁管理,严格实行来访实名登记和体温测量,严控外来人员进入相关区域;一旦发现疫情,实行倒查制,及时将接触人员全部隔离检查及观察。(责任单位:委防控办、市属各企业)
10、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动向和身体状况,建立日报告制度。外地返沈,特别是从湖北方向返沈、春节期间与湖北方向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在家隔离14天,每天自查体温两次,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责任单位:委防控办、市属各企业)
11、加强值班巡查。加强值班和巡查值守,严格值班纪律,严格各类定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责任单位:委防控办、市属各企业)
(二)出现疫情阶段处置措施及预案
1.加强疫情监测。对摸排干部职工情况逐一进行登记汇总,查询核实具体信息,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现象和缺勤人员问明原因,同时重视办公场所、生产场地周边区域疫情变化,密切关注其动态,以便做好预防、预报工作。(责任单位:委防控办、市属各企业)
2.加强疫情报告
(1)市国资委机关向委防控办报告信息。遇突发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委防控办报告(24小时联系电话:孔令扉18640392222),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人员、涉及人数、性质如何、事发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预计影响等,防控办要及时向带班领导上报。日常情况:各处室要按照日报告制度要求,每天上午11:00前向委办公室统计上报;相关要求:要按上级要求和疫情实际,对患病人员病情及接触人员情况如实报告和说明,做到实事求是,不迟报、不瞒报、不虚报、不谎报。(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
(2)各企业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在疫情期间,各企业负责每天按时按规定向市国资委防控办、所在地区及相关部门汇报情况。要按上级要求和疫情实际,对患病人员病情及接触人员情况如实报告和说明,做到实事求是,不迟报、不瞒报、不虚报、不谎报。(责任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3.加强疫情处置。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按市防控办统一部署,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对接触人员进行排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处理;同时配合相关医疗机构对疑似人员传染区域进行通风换气和消毒处理;对疑似病例和相关接触者进行跟踪随访。(责任单位:国资委各处室、市属各企业)
4.加强人文关怀。对于疑似、确诊病例,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为群众遇到的困难提供紧急救助和人文关怀、对于遭受严重心理创伤的党员群众,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国资委党委,各市属企业党组织)
5.加强宣传教育。根据疫情实际,对患病人员进行医理分析,加强心理疏导,确保国资系统稳定。(责任单位:委防控办、市属各企业)
5、加强网络监管。强化网络舆情管控,严防网络炒作和负面效应发生。(责任单位:宣传部、市属各企业)
6、加强工作协同。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防控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家属疫情防控的处置与掌控,对干部职工家属疫情要给予相应的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责任单位:委防控办、市属各企业)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强化战时思维,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及时落实部署,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加强分类排查。各企业要做好干部职工的分类排查和信息报告工作;对奋斗在一线的干部职工,要主动关心,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和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掌握干部职工去向,在规定时间向委办公室报告。
2、狠抓园区管控。相关单位要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监管和随访,加强对重点人员的隔离管控,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要建立干部员工和家属健康信息台账;加强对公共区域和重点区域的消毒工作,出入门禁管理和体温监测;做好防控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和保障工作。
3、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健康教育,及时发布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最新通告通知,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帮助干部职工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三)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强化“一个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强化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市防控办统一要求和部署,保持信息和工作渠道畅通,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维护国资系统安全稳定。
2、突出“关键少数”。国资委和各企业班子成员在防控工作中要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主心骨作用,在关键时刻迎难而上、靠前指挥、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瞒报迟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3、发挥“两个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切实增强引领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疫情防控工作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
国资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1日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