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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司法局:
  去年初,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深入贯彻上级部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现就新冠疫情常态化条件下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以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政策、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社会风险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六个途径,及时化解疫情防控期间积累积压的矛盾纠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作用
  充分发挥“12348”青海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亭等其他网络服务终端功能作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网络、热线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自助服务。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引导村民关注“12348”青海法网电脑端、手机端,村(居)法律顾问软件等,开展“掌上”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响应和满足群众线上法律服务咨询、查询、申办等事项,减少当面接待、服务窗口人员流动、聚集。   三、提供有针对性的涉疫法律服务
  围绕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求,在不同疫情防控阶段,区分不同人群、不同区域,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并根据服务急需和社会关切程度,及时调整服务形式,充实服务内容,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分析涉疫情法律服务形势,及时回应群众涉疫情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涉疫情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关注劳务、票务、保险、旅游、餐饮、租赁等领域涉疫情法律问题和法律事务,组织法律服务专业力量,为群众提供涉疫情法律咨询服务。全面把握政策和掌握情况,认真审慎办理涉疫情法律服务案件,深入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和重点对象涉疫情法律服务。   四、持续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联合人社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妥善处理涉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工伤认定引发的纠纷,切实保障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为青海籍返乡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和法律援助。   五、开展惠企法律服务
  推广运用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软件,组建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团,引导律师和中小微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律师上门体检和企业法治体检自助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以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和受疫情严重影响行业为重点,帮助解决涉疫法律纠纷。针对多发的合同履约、债权债务、物业租赁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拓宽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军人、公安民警、志愿者等群体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一律不审查经济状况,由专人接待、优先办理,及时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   七、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保证安全和服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灵活安排、适当调整法律服务工作方式。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与当事人和办案机关的沟通,安排好受疫情影响的案件代理事宜和值班律师工作期间的个人防护工作。   八、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方式
  发挥线上新媒体宣传优势,通过网站、官方微信、手机APP等及时公布村(社区)法律顾问名单及联系方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转发《六种途径教您如何获取公共法律服务》视频。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微信群,解答群众法律问题,通过解答咨询、以案说法的形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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