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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教工委〔2021〕14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2月10日

  附件: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在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
  全省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提高质量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教育强省开好局、起好步,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聚焦政治引领,持续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目标任务:准确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精髓要义。紧扣建党100周年重大主线,开展宣传教育,全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工作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2021年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和党支部月度学习要点,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列入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纳入教育督查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将学习贯彻情况纳入教育督查重点内容。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围绕迎接庆祝建党100周年、学习“四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等,精心策划组织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组干处、思政处、人事处、督导办、机关党委、教宣中心。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
  目标任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教育系统政治建设的方向引领,理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工作措施: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效,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进省委第八轮、第九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落实落细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年度基层党建“三个清单”,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持续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继续实施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培育示范基层党组织,打造党建品牌。开展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情况督查调研,推进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推进各地中小学校联合党组织设置调整、加强单独组建工作,探索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等工作。
  责任处室:组干处、思政处、民办教育处、机关党委。   3.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工作措施: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教育重点领域监管和审计监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根据省委统一部署要求,开展高校党委领导班子中党员副职政治监督谈话。深入推进“三查三问”工作,推动形成常态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
  责任处室:办公室、组干处、人事处、监审处、机关党委。   4.着力打造教育系统高素质干部队伍
  目标任务: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
  工作措施:坚持“干部政治素质、班子政治功能、单位政治生态”三位一体,配齐、配强省属本科高校领导班子,加强厅属高职院校领导班子建设,做好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兼党组织负责人选配工作。统筹抓好机关、厅直属事业单位和中专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制度和关心关爱办法,健全干部考核体系,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持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使用力度。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推动干部教育学习长效化、常态化。配合做好教育系统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责任处室:组干处、人事处。   5.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目标任务:着力打造学习型、奋进型机关,建设“政治过硬、组织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能力过硬”模范机关。
  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建设,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落实举措。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继续办好“行知讲堂”,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水平。推进机关和厅直属事业单位改革,科学设计职能体系,理顺职责关系。持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改进督查方式,提高督查实效。加强党群组织建设,加大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力度。创新离退休干部管理机制,发挥老同志独特优势关心关爱下一代。
  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
  二、聚焦立德树人,努力培养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6.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
  目标任务: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充分发挥思政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键课程作用,一体化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深化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和内涵,持续推进“一省一策”思政课,深化名师讲座工作。系统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专职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编制落实到岗到人。系统推进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安徽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设,打造省校两级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平台,推进各功能模块内涵建设,增强网络文化内容供给。注重网络育人队伍培养,持续推进网络育人工作。遴选一批省内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育人基地。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劳动模范、工匠大师、教书育人楷模、抗疫先进个人等新时代先进人物走进高校活动,组织好“网上重走长征路”学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四个自信”。
  责任处室(单位):思政处、人事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学生处、教科院、教宣中心。   7.健全教材管理体制机制
  目标任务:全面规范教材管理,提升教材建设质量。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 年)》,分类制定实施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和境外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完善我省教材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继续抓好“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工作。持续推进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加强统编教材配套资源建设。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教材和一年级正版学生字典配备工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责任处室:思政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民办教育处、外事处、语管处、教科院。   8.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目标任务: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和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进一步完善教科研工作体系,加强教科研政策研究。
  工作措施:加强教研和科研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区)、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做好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建立省级基础教育教学各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研制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指导意见。指导新课程新教材背景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开展普通高中校长、教研员和各学科教师的全员培训。调整完善学科专家库,办好优质课、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等示范活动,推动学科教研基地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建设。
  责任处室(单位):基教处、职成处、教科院。   9.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目标任务:落实“五育并举”,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促进学生军事训练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劳动教育常态化实施。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我省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加强和改进我省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实施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五大行动。推动中小学校“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开展“文明风采”活动。深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继续实施大学生体魄强健工程和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完善省、市、县、校四级联赛体系,加强全国校园满天星训练营、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及改革试验区建设。完善省、市、县、校四级艺术展演体系,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校园大舞台-徽风皖韵进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加快补齐劳动教育短板。加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建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干预研究,严防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开展“全省春季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和预防行动”。加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力度。严防严控重点传染病和食品安全风险。开展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强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增强学生综合国防意识。持续推进书香校园建设,举办校园读书创作活动。
  责任处室(单位):思政处、基教处、职成处、督导办、学生处、体卫艺处、教科院、装备中心、教宣中心。   10.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
  目标任务:发挥学校指导作用,明确家长主体责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
  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建立健全家校协同机制,推进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全覆盖。加强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出台《安徽省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将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建设。配合省妇联充分发挥“安徽省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育人功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宣传普及家庭教育正确理念和科学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长培训和家庭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责任处室:思政处、基教处、督导办、离退休处(关工委)。   11.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目标任务: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质量,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科学保护安徽方言,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语言文字会议,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举办农村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培训,指导各地开展面向农村青壮年、基层干部的普通话培训,做好来皖就读少数民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持续推动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推普”进程,开展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推动学校和全社会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加强安徽方言珍稀资源调查保护,出版《中国语言资源集·安徽》,加快安徽语言资源数据库建设。
  责任处室(单位):语管处、教科院。
  三、聚焦系统思维,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2.谋划教育发展顶层设计
  目标任务:编制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高质量“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2021年全省教育领域改革重点事项并抓好落实。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安徽教育现代化2035》及其五年实施方案,编制印发我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执行实施。配合做好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教育部分的编制工作。指导高校编制好“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完善高校重大建设项目库。提升教育事业统计水平,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做好教育统计数据分析和服务。配合教育部开展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研究2021年教育改革重点事项,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改革发展。
  责任处室(单位):政法处、发展规划处、评估中心。   13.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目标任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
  工作措施:制定我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工作体系。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分层分类制定教育评价改革具体举措,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实施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各地各校科学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研制出台我省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认真落实教育部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修改完善我省教师职称评审相关制度,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和教师发展评价体系。
  责任处室(单位):政法处、人事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督导办、科研处、教科院、评估中心。   14.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目标任务:稳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深化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
  工作措施:推动成立省级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制定配套文件,推进各地补齐补足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短板,确保改革起始年份基础条件达标。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稳慎启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跟踪评估马鞍山市、铜陵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改革试点,系统谋划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举措。推进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知识+技能”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招生考试办法。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
  责任处室(单位):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师资处、考试院、教科院。   15.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目标任务: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管理和聘用、保障机制改革, 着力构建督政、督学与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工作举措:出台我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措施,开展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情况专项督导。协助省政府做好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工作,做好2020年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坚持督政、督学、监测评价一体推进,创新督导方式方法。建立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制度。加强省市县三级督学队伍建设,开展督学分级培训。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发布我省2020年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报告。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责任处室(单位):财务处、基教处、师资处、督导办、教科院、教育评估中心。   16.健全教育法治体系
  目标任务: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工作措施:制定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修订我省职业教育条例,推动《安徽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立法立项。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法治资源建设,推动健全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教育行政执法能力。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参加行政诉讼。及时动态调整省教育厅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机制全覆盖,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向高校放权赋能。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持续规范“三评一赛”项目,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出台省级教育收费规范管理实施意见,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
  责任处室:办公室(行政审批办)、思政处、政法处、人事处、财务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民办教育处、科研处、监审处、机关党委。   17.强化教育对外合作交流
  目标任务: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合作交流,加强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推动教育对外开放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工作措施: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的指导意见》。召开全省教育外事工作会议。持续推进教育领域重大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实施,加强合肥学院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举办海峡两岸(皖台)徽文化青年交流月等系列活动。规范外籍教师和来华交流、留学人员管理,防范化解教育外事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教育领域涉港澳台风险防控工作。
  责任处室(单位):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学生处、科研处、外事处、教科院、就业指导中心。   18.推动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目标任务:对标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推进教育各个领域加强交流、深化合作,促进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校际、校地、区域之间联合互动。协同研究区域统一的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和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支持沪苏浙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在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高层次人才交流,争取长三角地区高校增加在皖招生指标。发挥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安徽研究院政策研究作用,为推进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战略决策咨询。加快推动“长三角高职院校学前教育联盟”和“长三角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组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与长三角高校开展合作,共同承担协同创新项目。对接沪苏浙教育部门,共同搭建长三角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实施中小学教师校长领航工程、名师名校长联合培训等项目。
  责任处室(单位):思政处、组干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民办教育处、师资处、科研处、教科院、评估中心、教宣中心、支教办。
  四、聚焦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群众教育获得感   19.加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目标任务: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保教质量。
  工作措施:持续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1年在全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99所,巩固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成果,持续推进无证园治理,不断扩大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办园。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建设。落实教育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行动计划》,坚持保教结合,坚持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落实到保教的全过程,提升科学保教质量。
  责任处室(单位):财务处、基教处、师资处、教科院、装备中心、校产中心。   20.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目标任务: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工作措施:指导各地完善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进一步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
  责任处室(单位):财务处、基教处、督导办、装备中心、校产中心。   21.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目标任务: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教育部《县域普通高中育人质量提升计划》和《安徽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继续支持普通高中建设,出台《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着力提高“县中”办学水平。抓好《安徽省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落实落地,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优化普通高中结构布局。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指导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合肥国家级示范区和3所国家级示范校建设。
  责任处室(单位):财务处、基教处、考试院、教科院、装备中心、校产中心。   22.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发展
  目标任务:落实国家职教20条和我省职教18条,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大会。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落实职业教育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机制。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推动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深度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达标示范建设、国家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持续完善中职、高职(专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指导推动职业院校科学设置专业,实现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继续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工作。开展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和职业教育活动周,积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继续实施高职院校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
  责任处室(单位):人事处、高教处、职成处、师资处、考试院、教科院、评估中心。   23.推进高等教育提质创新发展
  目标任务:不断完善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持续优化高等学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深入推进高校“双一流”和高峰学科建设,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工作措施:加强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应用型高水平本科院校和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分类建设,持续推进高校“双一流”和高峰学科建设。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及本科教育“十大工程”。研究制定学科建设若干支持政策,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抓好高校学科建设专项治理。指导安徽医科大学推进建设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办好学科技能竞赛,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深入实施《关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扎实做好博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力争省属高校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取得突破。争取国家和兄弟省份对我省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支持。加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完善计划测算模型,提高计划安排的科学性。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高教处、科研处。   24.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目标任务:理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全省独立学院转设工作。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改革,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工作措施:理顺民办中小学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大民办中小学党组织组建力度,进一步做好民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选任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归口管理的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选配和管理办法。推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落实落地,引导民办学校分类发展。深入开展民办义务教育规范整治专项工作,指导各地优化义务教育结构比例。巩固深化防范化解民办学校办学风险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做好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纾困工作。加强民办学校日常监督管理,制定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指导各地抓好民办中等以下学校年检工作。推进尚未完成转设的5所独立学院尽快完成转设,优化我省高等教育布局。
  责任处室:组干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教处、高教处、民办教育处、师资处。
  五、聚焦发展需求,全面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25.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工作措施: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优化调整教育帮扶措施,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工作平稳过渡。有序对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巩固深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成果,继续实施教育项目资金安排、师资队伍建设、高校定向招生等倾斜政策,深入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大力促进乡村教育振兴,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精准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引导、支持涉农院校围绕乡村振兴人才需求,推动科教结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创新,加快形成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格局,着力构建职业院校、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加强对省属高校定点帮扶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学生资助中心、考试院、校产中心。   26.推进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推进构建高质量高校科技创新发展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培养更多创新型高科技人才。
  工作措施:持续加强高校高端科研平台建设,集聚高端人才团队。支持安徽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积极创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持续指导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导高校加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省属高校融入“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组织省属高校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落实合作攻关项目。指导省属医学院校积极参与大健康研究院建设,遴选立项一批公共卫生协同创新项目。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高教处、科研处。   27.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目标任务:深化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政策,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高质量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工作措施:完善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科技能大赛体系,推进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精准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完善就业指导教师培训机制,优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满足毕业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和职业指导需求。办好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指导高校做好校园招聘。实施贫困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提升行动,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做好基层项目组织招录工作,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引导毕业生围绕城乡基层社区各类服务需求就业创业。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责任处室(单位):高教处、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就业指导中心。   28.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完善特殊教育管理机制,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工作措施:组织编制和启动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鼓励20万人口以上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推动孤独症学校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排查摸底,“一人一案”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全面推进融合教育,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扩大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受高质量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责任处室(单位):财务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师资处、教科院、校产中心。   29.提升继续教育服务水平
  目标任务: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建设,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远程化教学过程质量评价,推进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大力推动社区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社区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举办老年教育工作者培训班,提升队伍专业水平,推进《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贯彻落实,发展老年远程教育,推进“四级”老年远程教育网络形成。继续落实《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各类群体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加快推进安徽开放大学建设,统筹推进全省市县电大更名工作。
  责任处室(单位):职成处、高教处、安徽开放大学。   30.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目标任务: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更加规范,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中小学生多种需求。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继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动态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督促各地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减负三十条”,严格规范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及家庭经济负担。
  责任处室:政法处、基教处、民办教育处。   31.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目标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决策部署,加强对新疆西藏教育发展人才智力帮扶。促进教育系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好教育领域信用体系。
  工作措施:制定2021年教育援藏援疆重点工作清单及任务分工。完善教育援藏援疆工作推进机制,协调落实援藏援疆教师相关保障措施。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落实援藏援疆、军民融合等重大战略部署要求,指导有关高校做好援藏援疆、退役士兵等专门计划的安排。加快推进教育系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推进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学生、教师诚信教育,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双公示”工作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等。
  责任处室(单位):发展规划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科研处、语管处、学生资助中心、支教办。
  六、聚焦兴教之本,大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32.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目标任务: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深化拓展师德师风治理成果。
  工作措施:加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筹备召开全省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会。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涵养。推进深化落实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按照国家部署,建立完善省级教师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开展特级教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新时代教书育人楷模等评选工作。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体系。
  责任处室(单位):思政处、人事处、师资处、督导办、教科院。   33.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
  目标任务:围绕“四有”好老师标准,对标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努力培养造就一流教师队伍,构建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
  工作措施: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办好一批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加强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制度建设,开展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和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深化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谋划“十四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市级加强统筹,提高培训精准性和培训质量。完善职业院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改革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抓好高职院校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做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责任处室(单位):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高教处、师资处、教科院、评估中心。   34.加大高校引才育才力度
  目标任务:着力破除高校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鼓励和支持高校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努力锻造高校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工作措施: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协调完善高校人事人才政策。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高校人才项目优化整合工作。强化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高校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育举措,加强人才引育调度,努力实现高层次人才引育新突破。推动建立高校荣誉教授制度,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统筹做好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评审和跟踪问效工作。推进高校人才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部《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落细落实。做好教师人才队伍信息化建设工作。
  责任处室:人事处、组干处、财务处、高教处、科研处。   35.深化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
  目标任务: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教师管理机制创新。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文件,促进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工作措施: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管理事权、人权、财权“三权”统一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主体责任,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指导各地动态调整学校编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创新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逐步解决幼儿园编制问题。加强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统筹管理,优化教师学科结构。完善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实施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
  责任处室:基教处、师资处、督导办。   36.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
  目标任务:持续推进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政策,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水平。
  工作措施: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联动机制,强化市县主体责任,加强督查指导,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保障水平,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启动新增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0年、2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工作。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师资处、督导办、校产中心。
  七、聚焦要素保障,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37.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机制
  目标任务: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和支出责任,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监督,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完善学生资助制度,大力推进精准资助。
  工作措施:推动落实《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强化各级政府教育投入分级负责机制。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争取提高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完善非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成本分担机制,调整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继续安排本科高校捐赠配比资金,激励本科高校拓宽经费筹措渠道。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教育经费安排向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向教育重大改革措施倾斜。统筹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教育财务治理能力。完善“奖、贷、助、补、减”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及时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大力推进智慧资助,提高资助精准度。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
  责任处室:财务处、监审处、学生资助中心。   38.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全面保障教育系统网络安全。
  工作措施:以信息化为重点,推进教育新型设施建设,研究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加快推进教育专网建设,扎实做好高校智慧校园试点建设工作。推进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完成50%的非贫困县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覆盖率提高到85%。深化智慧教育应用,加大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优化提升智慧学校省级平台服务基层能力,做好省教育数据中心运维保障,提升教育数据运用能力。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行动,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持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积极推进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建配管用工作。加强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出台《安徽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考核评价办法》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试行)》,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攻防演习。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持续优化电子政务系统,推动教育政务数据归集和共享。
  责任处室(单位):财务处、科研处、师资处、教科院、电教馆、装备中心、信息中心。   39.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
  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工作措施: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加强用权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实现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推进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实现皖籍外省回皖报到及二次派遣“智慧办”,提升信息化政务服务能力。开展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培训,提高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扩大信息公开、实现政务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优势。
  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信息中心。   40.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影响力
  目标任务:着力宣传教育工作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强化主题特色宣传,全力营造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
  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安徽教育“一网两微”在教育宣传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教育新闻宣传力度,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教育系统新媒体阵地管理,做好省教育新媒体联盟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分析中心建设,强化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切实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教育融媒体建设,建立媒体联络机制,加强与中央驻皖、省直新闻媒体以及知名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沟通联系。严格落实“4·2·1+N”新闻发布会制度,建立并优化口径更新、拟定通报机制。办好《安徽教育信息》。提高《初中生必读》《小学生导读》《教育文汇》《安徽教育》等期刊办刊质量,持续扩大教育领域传统媒体影响。
  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教育宣传中心、信息中心。   41.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继续打好防范化解教育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工作措施:制订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防范化解教育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动态摸排、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强对重大舆情应对处置的组织领导。强化高校政治安全,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加强学校三防建设,推进高校警务站建设,夯实学校安防基础。开展学校消防、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加强学校应急演练,提升学生安全素养。建设全省校园安全智能化管理平台,推进安全管理现代化,提高预测、预防、沟通、处置能力。探索建立预防学生意外事件预测预警和防范化解机制。推进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长效化工作机制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专门机制,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开展涉教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治理“校闹”行动。加强校车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指导各地各校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责任处室:办公室、思政处、财务处、师资处。   42.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思路不动摇,坚决避免校园突发性聚集性疫情风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校园管理措施和突发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精准掌握师生动态和健康状况,加强物资储备、应急保障、校园环境消杀、卫生整洁等工作,指导各地各校稳妥制定寒暑假放假和开学安排,不断提高校园管理水平。做好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质量。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高度重视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防范化解教育领域“疫后综合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做好来皖留学生、在皖港澳台师生、外籍教师等群体的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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