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张政办传[2009]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把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有效措施,严密监控防范,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防疫情传入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两个《通知》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周密部署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市政府已成立由侯桂兰副市长任组长的“张家口市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全市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强化协调,明确职责,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卫生、畜牧、财政、发改、外事、商务、旅游、质监、教育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应对人感染猪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制订防控预案,落实防控措施。旅游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时发布旅行警告提示;商务部门要协调指导涉外劳务人员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教育部门要尽快组织开展人感染猪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及消毒通风措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防控工作。   三、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由市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与各县级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建立疫情信息收集汇总机制。各县级政府要密切关注本地区的疫情发展动态,及时收集汇总相关疫情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卫生、畜牧、商务、旅游、外事等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有效监测措施,及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可疑病例的监测报告,并及时了解国际、国内诊断试剂、诊断标准以及疫苗和药物研究工作的进展信息;畜牧、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我市近期有活猪及其产品进口地区、生猪养殖密集区和养猪场、屠宰场、活猪交易市场等地区和场所的疫情监测报告;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来自境外特别是疫区游客的动态监测报告;外事部门要加强对我市出入境人员数量和出入境国家的情况统计报告。   四、加强疫情的监测与防治。各县区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认真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要及时报告。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收治可能出现的人感染猪流感病例,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人员培训,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的医疗救治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做好卫生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疫情,确保行动迅速、措施果断、处置及时。   五、落实生猪防疫工作措施。各县区要加强猪流感疫情排查与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要加强生猪防疫管理,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落实防疫制度。要加强消毒灭原,降低病源潜伏与传播的风险。要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加大流通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严防疫情传入传出。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促进生猪稳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密切跟踪生猪存栏、出栏及市场猪肉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启动调控措施,防止生猪价格过渡下跌。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县区、各部门要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清理、大扫除、大清洗和消杀药物的喷洒,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治理力度,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倡导良好卫生习惯,创造健康卫生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七、做好应急物质储备。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增加防护防疫用品、有效抗流感病毒药品、临床治疗药品和临床救治器具等储备,加强应对人感染猪流感疫情的物质准备,为有效应对人感染猪流感疫情提供物质保障。   八、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部门要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应对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人感染猪流感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疾病的认知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让群众了解人感染猪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为公众解疑释惑,消除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九、加强应急值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发现疫情,确保准确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疫情信息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市里已确定市卫生局副局长乔春友为市级信息联络员,负责与省里的联系。各县级政府和市卫生、畜牧、交通、商务、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旅游、教育、人事、发改、财政、公安、广电、外事部门也要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于5月2日17时前将联络员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报“市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及有关信息传真至该办公室。联系电话:2014281;传真:2033129。
  二OO九年五月一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