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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萍乡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萍乡市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管理防控规范》的通知

萍乡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萍乡市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管理防控规范》的通知
(萍商务字〔2020〕22号)


各县区、萍乡经开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萍乡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管理防控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萍乡市商务局
2020年2月19日

 
萍乡市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管理防控规范

  一、管控责任
  1.明确管控责任人。商贸企业法人代表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复工复产前必须建立疫情防控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执行落实人。   2.落实检查责任。企业复工复产的前提条件是各项管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企业法人代表必须亲自或委托具体负责人详细检查确认全部得到落实后将复工复产申请和疫情防控方案报所在乡镇(街)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备案即可复工复产,并接受上级疫情防控检查。同时,企业应安排专人巡回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不到位的措施和员工、顾客的错误行为。
  二、管控措施    3.严格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2020年2月17日零点起执行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4号令:除来自湖北等重疫区人员外,对其他地区的务工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4.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   5.开展上岗前教育。企业必须在员工上岗前采取视频会议、微信语音、学习强国视频等的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高度防控意识。   6.加强防控宣传。企业应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   7.实施体温检测。在企业经营场所的所有入口均应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不正常者(高于37℃)要详细记录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号、有无湖北、武汉等疫区接触史等内容,并立即向属地乡镇街或园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   8.必须戴口罩。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不戴口罩不上岗。安排专人在入口处提醒顾客在进入商场、超市、物流等企业之前佩戴口罩;严禁不戴口罩的顾客进商场、超市、物流等企业购物、洽谈生意。   9.严格做好清洁消毒。保持企业内部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两次以上(中午、晚上各一次),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加强餐饮器具、卫生洁具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的消毒。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消毒处理。   10.减少人员密切接触。销售人员与顾客交谈时保持1米及以上距离,尽量不要直接接触。视情况适当控制销售大厅的顾客人员数量。优先采用微信扫码、支付宝等支付方式。鼓励采取“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购物模式。   11.加强室内通风。在保证经营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12.配置洗手液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洗手液。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感应式手干燥器。   13.禁止组织聚集性活动。避免集体餐食,员工应当采取错峰、分餐、盒饭的方式就餐。不得举办集中会议、培训、娱乐等。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严禁员工自发性的聚集活动。   14.关闭休闲、娱乐区域。企业内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人员密集的娱乐区域必须关闭。   15.严格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16.做好突出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17.及时清运处理垃圾。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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