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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广德市、宿松县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及全省律师: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风险,认真贯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和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司法厅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会议精神,有效落实有关工作要求,保障律师健康和执业权利,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扼制疫情蔓延的政治责任。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状态,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性。全省律师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底线思维,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之以恒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扼制疫情蔓延势头。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宣传教育,主动关注官方信息,引导广大律师做好科学预防、理性应对,不信谣、不传谣,从我做起,众志成城,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维稳工作。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要带头落实防疫要求,带头做好宣传引导,带头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进一步严格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各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积极做好疫情排查工作,堵塞防控漏洞,加大本地本所律师行程史、接触史等排查力度,落实“双报告”制度,各属地律师协会及时向省律师协会报送排查及检测情况信息。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办公场所通风、环境消杀,强化外来访人员的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和旅居史情况询问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可追查、可溯源。近期,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减少线下大型会议、培训等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控制参加人数,落实防控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自我保护,坚决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们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工作的现实紧迫性,特别是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不断给我们敲响警钟。律师工作范围广、接触人群多,律师事务所来访人员复杂,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严格管理措施,堵塞防控漏洞,督促律师事务所加强排查力度,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最有效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第一时间隔离管控到位、核酸筛查到位、环境消杀到位,筑牢防火墙,彻底切断传播链。积极动员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及时接种疫苗,共筑全行业健康屏障。呼吁全省律师远离传染源,减少出省频次,减少前往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减少探亲访友等外出活动,正确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和环境卫生,确保律师队伍最大限度降低健康和执业风险。广大律师要加强与司法机关、办案机关沟通联系,及时关注相关机关发布的工作提示等,并向当事人或委托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人民法院因疫情防控原因通知延期开庭审理的,律师要予以充分理解支持;对需要申请延期开庭的,要及时与司法机关、办案机关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在进入司法机关、办案机关等场所时,广大律师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完善疫情防控保障机制。
  即日起,建立行业疫情防控“双报告”机制。各律师事务所要对于本单位有患者接触史及近期疫区人员接触史以及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等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本地疫情防控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制定本地律师行业和本单位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情况预定应对处置方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妥善处置,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各律师协会要制定明确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注重单位、家庭和个人一体防范,注重“人物同防”,严密监控和防范疫情。各律师协会要密切关注和落实卫生部门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建立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帮助广大律师处理好当事人会见、阅卷、开庭等工作。疫情防控在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全省律师要一起行动起来,严密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相关情况及时向省律师协会报告。
  联系人:贾明桂,周娟;
  电  话:0551-62643037
  工作邮箱:lawyerah@163.com。
安徽省律师协会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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