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我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庭审活动等全部顺延至2020年2月3日。
(二)向我院申请立案、提交证据材料、联系法官等事项,建议优先通过广西电子法院(http://171.106.48.55:35001/)或“广西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提交办理。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接收治疗或处于隔离期间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四)所有进入我院办公区、审判区的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配合我院接受相关检查,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风险。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