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7号——关于对中心城区进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
(第7号)
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现就中心城区交通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6日12:00时始,除经许可的应急保供运输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全市征调132台出租车,分配到城区各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用于因突发重大疾病等紧急情况的交通保障。对未经允许通行的,将予以依法处理。
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恳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