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全面贯彻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坚决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措施,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发生和扩散,全力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2月10日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大厅作为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聚集场所,将暂停窗口现场服务,实行“网上办、不见面”业务办理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月10日前,各业务大厅窗口暂不办理业务;所有可网办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办理单位业务,请使用电脑登录“太原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网厅登录”。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个人业务,请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可7×24小时在线办理查询、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等业务。   四、在工作时间,可通过拨打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351-12329,咨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抗击疫情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