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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表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表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州、市律师协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省律师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踊跃投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在强化线上法律服务、编撰疫情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表彰先进典型,引领全行业形成投身公益、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现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1.先进集体50个;
  2.优秀个人100名(包括执业律师、律所辅助人员和律师协会工作人员)。   二、表彰条件
  推选对象为政治坚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集体和个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阻击战中作出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党纪处分。
  1.认真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指挥安排,服从大局、勇挑重担,协调到位、组织得力,为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出积极贡献的;
  2.主动认领防控任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全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工作活动,编撰疫情相关法律问题汇编与问答,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表现突出的;
  3.顾全大局、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志愿者服务、筹措物资款项支援防疫一线,或主动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定点医疗机构、一线防疫医护人员、因疫情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受到社会各界肯定的;
  4.其他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组织领导、物资保障、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   三、推选方式
  1.各州市律师协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填写《云南省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先进律师事务所推荐表》上报,省律师协会根据工作实际和申报情况予以确定表彰名单。
  2.各州市律师协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填写《云南省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优秀个人推荐表》上报,省律师协会根据工作实际和申报情况予以确定表彰名单。
  3.各州市律师协会于6月22日18:00前,上报评选材料电子版word文件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151952649@qq.com,同时寄出盖章的纸质版原件。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云南省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先进律师事务所推荐表》
  3.《云南省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优秀个人推荐表》
  (联系人及电话:马溯君 柏峥  0871-64184608 邮箱地址:1151952649@qq.com)
云南省律师协会
  2020年6月16日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州市

先进集体名额(律所)

优秀个人名额

备注

1

昆明

14

27

 

2

昭通

2

5

 

3

曲靖

2

4

 

4

楚雄

2

5

 

5

玉溪

3

6

 

6

红河

3

6

 

7

文山

2

5

 

8

普洱

2

5

 

9

版纳

2

4

 

10

大理

3

5

 

11

保山

2

4

 

12

德宏

2

4

 

13

丽江

2

5

 

14

怒江

1

3

 

15

迪庆

1

3

 

16

临沧

2

4

 

17

省级单位推荐

5

5

 


  附件2
  云南省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先进律师事务所推荐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盖章)

 

主 任

 

成立时间

 

执业律师人数

 

合伙人数

 

党员人数

 

是否组建党支部

 

办公地址

 

事迹材料(2000字)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意见

 

各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及律师协会意见

 

省律师行业党委及律师协会意见

 


  附件3
  云南省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优秀个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政治

面貌

 

出生

年月

 

党 派

 

文化

程度

 

执业(工作)年限

 

单位职务

 

执业律所(工作单位)

 

 

事迹材料(1000字)

 

 

律师事务所及基层党组织审核意见

 

 

县(市)区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及律师协会审核意见

 

 

省律师行业党委审核意见

 

省律师协会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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