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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宜昌市卫健委关于开通宜昌市云医院慢性病、常见病网上诊断、处方流转和线下送药的公告

宜昌市卫健委关于开通宜昌市云医院慢性病、常见病网上诊断、处方流转和线下送药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应对疫情防控需要,减少因慢性病、常见病患者(发热病人除外)到医院就诊聚集易产生交叉感染等问题,即日起宜昌市云医院开通线上慢性病、常见病(发热病人除外)网上诊断、处方流转、在线支付和线下药物配送服务,在中心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试点。
  注意事项:

  一、患者应提供真实、全面的个人问诊信息,医生诊断将以此为依据。   二、为保证诊疗服务质量,问诊全过程音视频都会被全程记录存档。   三、药品配送时间:当日15点前的订单,当日22点前配送到收货地址;15点后的订单,次日22点前配送到收货地址。请务必提供准确地址,保持手机通畅。   四、慢门线上购药时间:早上8:00至晚上20:00   五、使用个人医保账户购药,必须在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栏实名注册领取个人电子社保卡后方可线上支付购药。   六、以下药品不纳入电子处方流转范围:
  1、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和放射性药品
  2、注射剂(糖尿病患者自用胰岛素除外)
  3、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肤类激素等。
  4、咳嗽、发热、感冒等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出售的药品。   七、药物销售行为和销售价格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投诉电话:12315。   八、市民可下载《宜昌云医院用户端使用说明》学习使用步骤。
宜昌市卫健委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宜昌云医院用户端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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