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关于疫情期间单位申请划型变更办理流程相关事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 公布日期:2020.09.18
- 施行日期:2020.09.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疫情防控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关于疫情期间单位申请划型变更办理流程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纾解企业困难的决策部署,现就对疫情期间企业申请企业划型变更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重塑办理流程
疫情期间贵阳市参保单位申请企业划型变更的业务,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变更申请表,就近选择到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申请办理。 加强信息共享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同级统计、民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对企业提供的划型变更资料审核,进行划型确认。 强化经办服务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对企业提供的划型变更申请材料及时审核,审核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向申请企业反馈。 相关工作要求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对参保企业提出的划型变更申请及时受理、限时办结、按时反馈。同时,要加强内部沟通衔接,杜绝出现处理不及时或者推诿扯皮等现象,努力给参保企业、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保经办服务。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8日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