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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2020年2月7日)


省文物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厅系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令畅通
  厅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按形势认真研判,要及时掌握全国和省内疫情发展趋势,遵从国家和省级的权威研判,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抓好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防控工作。在实施管控、统计上报、履职尽责等方面,自觉服从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要进一步发挥关键时刻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拥护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带头少外出少走动、不聚会不聚餐、不信谣不传谣,带头宣传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二、严肃工作纪律,保障任务落实
  厅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特别是到岗到位后,按职能全面开展工作,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文旅部门职责,进一步统筹抓好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谋划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工作,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密切监测各地文化旅游状况,聚焦疫情对文化和旅游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及时分析、迅速行动,坚定有力、毫不懈怠做好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一季度疫情防控和文化旅游各项工作实现开好局、起好步。要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全面落实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各类情况。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忠诚履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努力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   三、强化责任担当,从严追责问责
  厅系统相关单位和处室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处室带班领导要加强对本处室值班人员的督导检查,确保报送信息质量,各类数据统计真实准确。对因擅自离岗脱岗、瞒报迟报漏报错报谎报缓报、落实管控措施不力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等而造成较大影响的,一经查实,第一时间进行追责问责。实施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及时督促纠正发现的问题,对疫情防控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大舆情和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及时核查、及时处置,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执纪、严肃问责,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战。厅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将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随机现场督导检查。
  附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十严禁”工作纪律》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十严禁”工作纪律》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服从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二、严禁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擅离岗位、推诿拖延、不按防控要求及时到岗到位;   三、严禁对疫情瞒报、迟报、漏报、错报、谎报;   四、严禁造谣、传谣、传播负面言论;   五、严禁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物资;   六、严禁隐瞒自身有发热病情或接触重点疫区人员信息;   七、严禁举办、参加群体性聚餐聚会等其他集体性聚集活动;   八、严禁违反关于宰杀、食用野生动物,乱扔医疗废弃物等关于疫情防控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九、严禁拒绝疫情防控卡点检查、信息登记、体温监测;   十、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补贴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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