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6〕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对于全面推进我市应急体系建设,提升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城市安全屏障,建设品质西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密切配合,扎实抓好《规划》实施工作;要主动联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要注重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应急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和全面性;要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8日
2016年6月8日
西安市“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十三五”时期(2016-2020)是西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初步建成具有历史文化特色国际化大都市的关键期,也是推进品质西安建设、筑牢城市安全屏障的攻坚期。科学编制和实施《西安市“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对于进一步提高全市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体能力,推进品质西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立足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绩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以“一案三制”建设为核心,强化资源整合,深化管理创新,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1.“一案三制”建设逐步牢固。预案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完成了地震、极端天气灾害、环境突发事件、空气重污染等23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指导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业完成了预案修编工作。完成了33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预案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市、区(县)两级设立了应急委和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市应急办2014年设立了应急值守处和应急管理处,应急体制建设日趋完善,信息传递、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职能不断增强。应急机制法制建设不断深入,研究制定了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区域协作和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应急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定了《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西安市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应急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应急管理标识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全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
2.应急监测预警能力稳步推进。完成了重大危险源企业的远程视频监控,对全市31家重大危险源、500多家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进行经纬度坐标定位和监控。成立了西北地区首个96333电梯安全运行监控中心,完善了电梯地理信息查询系统,对全市5.7万部电梯的监控与救援实现了全覆盖。应急环境监测社会化监管平台在长安区建成使用,为治污减霾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建成市、区(县)、镇(街道)、社区(村)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体系,食品安全隐患监管能力增强。建立完善了“四位一体”反恐工作机制,三环内68个警务站投入使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
3.应急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投入3800万元,完成市应急指挥平台一期建设,接入公安、市政、水务、气象、城市管理等5229路视频信号,录入预案、专家、队伍、物资、风险等25000条基础数据,基本实现了突发事件的决策研判、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和指挥调度等功能,初步形成以市应急指挥平台为中心,各专业应急指挥平台为支撑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
4.综合应急能力持续加强。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成省级应急示范点34个,市级应急示范点102个,区(县)级应急示范点140个,全市基层应急能力不断增强。按照结构合理、专业齐全、功能互补、管用实用的原则,初步完善了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专家队伍在应急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置中发挥了重要的决策参谋作用。健全了公安、消防、环保、安监等专业救援队伍,组建了西安市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得到了加强。已建成南门广场、曲江国际会展中心等各类避难场所73处,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达291万平方米。
5.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按照政府储备为支撑、商业储备为基础、社会储备为补充的原则,不断完善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国际港务区应急物流园区、卫生防疫储备库、救灾物资储备库等应急物资库建设加快,医药储备应急体系、粮食储备应急体系、电力保障系统和森林防火储备库及训练场所建设基本完成。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为应急物资快速筹集和调运提供了信息保障。
6.科普宣教工作特色显著。编印《有备无患-公众应急手册》免费向市民发放22万余册。录制《应急预案的编制与管理》、《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教学片,分发全市相关部门;编辑《西安政务信息〈应急管理专刊〉》,促进领导干部交流学习;拓展应急管理网站功能、开通西安应急微信公众号,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开展应急管理大讲堂等应急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十二五”以来,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近200次,涉及应急演练、预案管理、应急救援、应急处置等多个方面,参训人数达2万多人次,全市应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7.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明显增强。近年来,全市各类突发事件数量和损失总体呈下降趋势,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数量明显减少。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响应、联动处置的原则,先后有效处置多起情况复杂、处置难度大的突发事件。其中,妥善处置了“9·17”灞桥区山体滑坡自然灾害、“11·14”高新区嘉天国际大厦一商铺钢瓶液化气发生泄漏引发的爆炸事故、“5·26”蓝田县石油液化气罐车泄漏事故、“8·2”陇海铁路因暴雨被冲断事件等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
(二)存在问题
一是应急管理机构还不够完善。市应急管理机构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日益严峻,应急管理力量比较薄弱,难以适应新常态下城市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要求。
二是应急管理基础建设与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不够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不高。综合预警能力偏低,应急队伍功能单一。公众应急意识比较淡薄,尤其是边远山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
三是应急体系建设发展不均衡。主要是城区与郊县、社区与农村应急组织在机构、人员配备、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差距较大。全市具有救援技能的群众不足20%,与发达城市差距明显。应急物资储备不足,面对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机械、设备和物资还有空缺和短板。
四是应急法治建设与应急产业发展还不适应,缺乏行之有效的法规制度、标准及配套政策。 面临形势和挑战
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更加复杂化。
一是自然灾害进入多发突发期。干旱、暴雨、冰雪、雾霾等极端天气灾害给社会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秦岭北麓地质复杂,全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32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占全市总面积的71.5%。地处关中平原,南依秦岭,北临渭水,有较大河流12条,区内大部分为地震烈度Ⅷ度高烈度区,未来关中地区存在发生中强地震和大震巨灾的风险。
二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交通发达,过境车辆较多,重大交通事故逐年增加。
三是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西安是热点旅游城市,年均接待海内外游客1.2亿人次,流动人口不断增多,传染病控制难度大,公共卫生安全形势严峻。
四是社会安全形势趋于复杂。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类上访群体不断出现,聚集上访演化为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增高;“三股势力”有向西安渗透的趋势,反恐形势依然严峻;对外交流日趋增多,涉外突发事件风险增大;城市规模和人口急剧扩大,风险增多,各类突发事件多发、频发,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丰富品质西安内涵,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坚持注重基层、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建设思路,以应急管理基础建设为支撑,加大科普宣教力度,形成西安应急管理文化特色,进一步增强应对与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为西安经济快速稳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党和政府总体工作部署。
2.依法管理,科学应对。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法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准备、处置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坚持强化隐患排查,加强监测预警,注重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3.统筹兼顾,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利用存量资源,重点促进信息、队伍、物资、装备的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提升应急水平。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合理布局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强化政府职责与社会资源有效衔接,实现多方参与、共建共享、风险共担,政府、社会、公众有机结合齐抓共管的崭新格局。
(三)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
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功能完备、运转高效、体系完整、符合市情、与公共安全风险相匹配、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分类目标:
深化“一案三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与演练体系,健全应急体制机制,强化应急法制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
强化监测预警能力,注重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成果的运用,逐步建设高密度、多要素、集成化、高效能的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优化各类队伍层次结构,形成“统一领导、协调联运、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力量格局。
完善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实现市与区县和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加强科普宣教体系建设,形成西安应急管理文化特色,实现应急科普宣教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升。
积极推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配送和管理机制。
加大基层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基层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实现信息早报告,苗头早发现,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
完善恢复重建体系,健全突发事件灾情调查评估机制,增强快速恢复重建能力。 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应急体制与机制
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明确编制和职能,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部门,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职能设立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完善街道办、镇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推进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探索建立信息直报机制,在厂矿企业、山区农村、重点河库、交通要道、基层社区等突发事件易发区域和社会敏感区域建立应急信息直报点,保障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公路、铁路、机场、交通、地铁、旅游等部门间的协调联运机制。健全铁路、公路、民航、交通等部门应急信息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处置保险机制。落实应急值守通报机制,及时通报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工作。
(二)不断增强监测预警能力
以西安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为基础,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预警信息发布资源,建立各级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机制和条块结合的信息通报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网格化管理,增强全社会应急快速响应能力。不断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依托西安广播电视台,建立西安应急广播体系。推进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测和安全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完善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完善地震烈度、震害损失评估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政府决策和公众服务能力。推进重大地质灾害普查工作,不断增强山洪监测预警能力。健全饮用水质量监测系统,保障居民安全饮水。健全完善气象监测预报系统,提高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健全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增强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能力。加快森林火灾监控、重大传染病、食品安全卫生和动植物疫情监控系统建设。
(三)注重强化风险管控能力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数据台账,加强风险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加强对风险过程的管理,落实风险隐患动态监管制度。根据区域、行业灾害风险特点,定期分析隐患与风险发展趋势,及时组织研判,形成阶段性的风险预测报告,积极采取措施,落实风险的转移、分解和弱化工作,把风险可能带来的突发事件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完善风险管理评估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利用当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市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等资源,及时组织行业风险分析,对区域、行业、重大活动风险管理组织事前评估,为行动预案提供依据。在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探索建立风险管理第一响应人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自救和撤离。
(四)深化法制保障与理论研究
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需求,研究制定《西安市城市风险管理细则》、《西安市突发事件应对征用补偿标准》、《西安市应急值守规范和要求地方标准》、《西安市应急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西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西安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西安市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法制体系建设。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应急管理理论研究,总结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置经验,为应急管理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五)优化应急预案与演练
按照《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上级要求,组织修编西安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级专项应急预案,突出抓好基层企业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增强预案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推进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实现应急预案在农村、社区全覆盖。积极推进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及预案数字化应用。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和宣传,增强应急预案管理的科学性,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演练五年规划和年度演练计划。“十三五”期间应分批次、分层次完成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考评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应及时组织预案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实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提升能力的目的。
(六)建立完善应急队伍
依托西安消防支队组建西安市综合应急救援队。根据行业特点,组建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队、天然气罐车事故应急救援队、突发中毒事件应急救援队、山地专业搜救应急救援队、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应急气象保障分队等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继续完善西安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等已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卫生、交通、旅游、市政、安监、地铁等行业要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基层单位和企业建立相应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依托社会力量,加强各级各类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从招募、培训、保险、经费保障等方面不断完善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到2020年,实现每万人中有100名应急志愿者。继续做好各级各类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市级应急管理专家库,形成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专家队伍体系。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基层和行业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
(七)加快推进应急平台建设
加快市应急指挥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完善市级应急平台系统功能及设备扩建工作,健全市应急指挥平台体系,与各相关部门专业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做好应急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应急管理与应急指挥在三维环境下的业务运行;增加应急指挥平台的演练频次,强化应急指挥平台的业务培训,提升运维技术人员解决问题和服务支撑能力,保证巨灾下的平台稳定运行。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推动13个区县固定和移动平台建设,实现覆盖全市,天地互备的指挥通信网络。
(八)强化应急宣教与培训
科学制定应急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国外应急管理研修和交流不少于2次;组织有关部门和市应急管理专家开展国内交流活动不少于5次;定期开展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者及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把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计划。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管理集中培训。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不断丰富应急科普宣教载体。注重应急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加强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工作,做好《有备无患-西安市应急知识手册》等宣教读物的改版和发送工作。积极推进各级应急管理网站和手机微信应急管理公众号建设。拍摄应急管理工作的系列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开展“应急管理大讲堂”、应急管理知识竞赛、应急管理文艺演出等活动,让应急管理工作接地气、入民心,不断探索具有西安特色的应急科普宣传新路子。充分发挥应急广播,西安日报和晚报等主流媒体的作用,逐步形成西安特色应急文化。继续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入教材、上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中小学生自救互救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九)积极推进应急物资保障建设
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信息库建设。重点加强对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物资保障的储备,积极推进抢险救灾及突发事件应对专业物资储备建设,增加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建立健全应急储备物资采购、调运、更新等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建设,实现应急物资与数据信息共享。与中、省物资储备企业建立应急保障协议,拓展应急物资保障渠道。依托西安国际港务区基础设施,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快西安应急物流园区建设。
(十)构建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
按照“问题导向、目标拉动”的思路,加强探索以风险管理、保障资源、监测预警、处置救援、灾情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加强应急工作网络建设。重点突出巨灾防范和现场处置的标准和规范。加快制定《西安市应急产业发展意见》,构建以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恢复重建等技术装备为核心,以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为重点的科技支撑保障体系。重点开展气象、环保、地震、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交通运输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领域的重大应急技术、装备和防护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形成一批应急物资和装备技术产品。
(十一)加强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建立突发事件灾情评估体系,对各类突发事件受灾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和快速评估,为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完善政府紧急调用应急物资配套制度,保障生活必需品快速供应。增强灾区公共设施快速恢复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灾区疫情处置、医疗救援和心理疏导机制。制定扶持灾区发展的优惠和援助政策,加大市县两级恢复重建投入。建立健全恢复重建标准体系,科学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确保与城市规划、产业规划、新农村规划相衔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救助服务体系。根据实际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具体事项、标准,规范社会救助的程序、途径等相关配套政策,将社会救助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社会救助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与金融保障机制,探索巨灾保险制度。建立应急救助多元长效机制,对不同救助对象开展生活帮扶、心理救助、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
(十二)稳步提升基层应急综合能力
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基本消除应急管理工作盲区。探索应急管理示范区县建设的模式和思路,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区政府(高陵区除外)投资建设Ⅱ类和Ⅲ类应急避难场所各一处,高陵区和各县政府至少投资建设Ⅱ类或Ⅲ类应急避难场所一处。继续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制度健全、作用明显的要求,继续推进以“四进五有”为重点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形成独有特色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五年内建设50个以上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20个以上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3个市级标准化应急示范点和1个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示范区(县)。 重点建设项目及责任分工
(一)西安市综合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由市民政局牵头,建设以自然灾害知识宣传教育为主的综合性场馆,通过图文介绍、多媒体互动、模拟体验、幻影成像、灾害剧场等方式,面向市民群众宣传普及防灾避灾、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国土局、市地震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配合)
(二)市应急指挥平台二期建设。由市应急办牵头,在现有应急指挥平台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对应急指挥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平台整体运用水平。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做好语音调度等系统及会商室升级改造,提高语音调度云技术的统一指挥功能,改善会商室信息化环境;二是卫星基站升级改造为网络化通信方式,为卫星通信扩容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整合应急数据,完成应急指挥软件升级改造;四是手机应急指挥监控平台升级改造,提升手机APP综合运用能力;五是增配大、中型移动应急指挥车,以适应事故现场指挥需求;六是配套建设区县应急指挥平台、移动指挥车及单兵设备,实现应急指挥平台从点状结构向网状体系发展;七是依托市人防地下指挥中心,建立市应急指挥平台异地备份系统。(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各区县政府配合)
(三)国家标准化Ⅰ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由经开区管委会牵头,依据国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GB),依托城市运动公园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综合设施配套的国家Ⅰ类应急避难场所,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可安置适度规模数量的受助人员30天以上。(市应急办、市地震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市政局,市人防办配合)
(四)西安应急粮油食品加工储备物流基地。由国际港务区牵头,建成西安国际港务区物流体系、应急物资储备、物流信息化系统及应急调度系统、组建应急食品产业联盟。按照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制定应急产业示范区的重点建设项目配套政策。(市发改委、市应急办、市粮食局、市财政局配合)
(五)地铁线网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由市地铁办牵头,按照西安市地铁线路整体规划,把该项目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地铁应急平台体系的一部分,主要用于预案管理、网络监测和发布预警信息,实现综合协调和应急指挥功能。(市应急办、市工信委配合)
(六)西北空中救援中心建设。由航空基地管委会牵头,采取商业运作模式,依托基地通航企业进行建设。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运行程序建设、救援装备体系建设及基础保障设施建设、直升机起降点建设、应急指挥调度建设。(市应急办、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配合)
(七)新型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建设。由市人防办牵头,按照平战结合、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要求,建设基于电子屏多媒体多功能新型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也称多媒体警报报知系统)。播放国家人防规定的防空警报音响信息和动态图像信息,也可以通过中央站或转发站接收来自图文信息平台发布的其他控制指令。可通过互联网通道,发布各类实用信息、公益图文信息和电视节目直播等控制指令,还可以进行图文信息资料更新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警报控制系统功能。(市应急办、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配合)
(八)风险管理项目建设。由市应急办牵头,建设项目分为三个内容:风险管理部分,主要是深化城市安全风险区划,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定级等一系列的风险管理工作,形成辖区内各种风险调研分析报告和西安市风险研究总体报告;体系标准部分,主要是建立健全西安市应急体系建设规范、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地方标准、基层应急建设相关标准等标准体系建设。理论研究部分,主要研究探索城市应对巨灾的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与城市安全防治体系建设。实现风险管理目标责任化、降低风险概率,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为城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保障。(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市旅游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城管局、市地震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规划之间的衔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应急委和应急管理机构职能。强化行政领导、部门、企业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部门之间协调与联系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做好本规划和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区县规划及市级其他相关规划之间建设任务的衔接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对接,合理配置资源,统筹推进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各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专项经费、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重点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紧急情况下财政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投入的长效机制,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应急救援公益性资金,完善社会捐赠机制。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同时,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由市、区(县)政府及部门、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三)强化政策保障,推进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加强执法检查,推进相关政策制度落实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建立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拓宽应急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渠道。研究落实应急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全面的应急管理能力评价体系,切实落实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
(四)强化监督评估,建立《规划》实施长效机制。建立各级规划实施管理协调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明确各方责任,保障规划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由市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应急专项工作检查,联系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执法专项检查,建立评估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体执行情况总结制度。各区县、各部门及时跟踪本地区、本行业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评估,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