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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秋冬季节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秋冬季节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淄卫字[2011]212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地事局,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正值秋季,已进入流感、麻疹、水痘、流腮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做好全市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我市人民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秋冬季节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根据流感监测系统数据分析,2010-2011年度我市流感活动水平较低,无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但上呼吸道感染、水痘、流腮等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较去年有较明显上升,麻疹散发病例也时有报告,同时由于引起上呼吸道感染的病原体复杂,流感病毒变异性强,流感大流行的潜在危险不能排除,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压力依然很大。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强化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部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本部门工作协作机制;要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针对本地区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危险因素,按照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周密部署,落实各项综合措施。   二、加强疫情监测,防止暴发疫情发生。各区县卫生局要安排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深入医疗机构,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流感、麻疹、流腮、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工作。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一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聚集现象,尤其是发生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聚集病例,要及时向辖区内疾控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易感人群的疫情监测,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做好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工作,高度关注聚集性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例,防止暴发疫情的发生。
  预防接种是控制传染病发生流行的有效措施。各区县要针对当前传染病疫情发生及预测情况,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疫苗接种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流感、水痘、麻疹、肺炎等疫苗接种的宣传教育活动,对易感人群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接种措施,提高针对呼吸道传染病疫苗的接种率,建立相应的免疫屏障,预防控制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三、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提高疫情处置和应对能力。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一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相关疫情及可能聚集苗头,要按照相关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规范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样本的采集和留存工作。对出现的传染病暴发疫情,疾控机构要对流行病学特征、三间分布、传播因素进行动态分析,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和调整防控对策建议。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在进行科学评估的前提下,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服药、停课放假等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同时做好采集标本的上送,以便及时进行实验室检测,确定疫情性质;各区县疾控机构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部门上报聚集性疫情调查报告,疫情处置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四、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区县要结合当前秋冬季传染病的防控实际,利用“健康面对面”-乡村行活动、预防接种门诊、健康讲师团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针对性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对疾病的早期识别能力,引导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配合“健康山东行动”,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生活环境卫生状况。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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