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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甘科计函〔2020〕11号)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计划项目业务管理服务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省科技厅相关业务部门按照便利化原则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确需纸质材料的可待疫情结束后补交。   二、对受疫情影响且完成时间在2019年12月后的在研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并审核,验收时间可按延期六个月执行,项目延期不影响其承担单位及项目参与人员的诚信记录。   三、对确需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价的项目,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服务平台,采取无纸化形式开展验收或委托项目主管单位开展。
甘肃省科技厅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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