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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南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甘南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打赢这场防卫战,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从即日起,甘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开庭、听证、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3、拟到甘南县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www.hljcourt.gov.cn/ssfw/)、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在手机微信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联系法官、证据交换与质证、在线开庭或调解、接受送达等诉讼活动。
  4、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处于隔离、诊治期间,或参加疫情防治工作,或受疫区交通关停等情况影响,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延期。
  5、若法官安排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确需见面的,请主动告知本人健康状况,确保诉讼活动在身体状况、场所条件、防护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6、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推迟开庭、听证活动,对依法必须按时开庭、听证的,请积极配合法院通过网上开庭、视频庭审等方式远程审理,避免引发疫情传染风险。
  7、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申诉信访需求,可通过“院长信箱”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投诉语音服务系统提出和办理。
  8、甘南县人民法院有关立案和信访事项联系人:
  院立案庭 亓佳新,电话:5649474,18324525051;
  长山法庭 刘春涛,电话:5649404,18324525099(长山乡、中兴乡);
  兴隆法庭陈双庆,电话:5649403,18324525073(兴隆乡、兴十四镇);
  宝山法庭王喜亮,电话:5649401,18324525077(宝山乡);
  平阳法庭滕  飞,电话:5649402,18324525081(东阳镇、平阳镇、查哈阳乡、巨宝镇)
  9、请随时关注甘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甘南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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