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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取消防城港市2020年春节期间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和暂停相关旅游业务的通知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取消防城港市2020年春节期间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和暂停相关旅游业务的通知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为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经研究决定:
  一、即日起,原计划由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的各类春节文化体育旅游活动一律取消。原计划由县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建议由县级政府自行取消,请各县(市、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和有关部门落实到位。对由文化体育旅游企业举办的活动,原则上建议取消,确实不能取消的,必须上报辖区政府严格审核,并由辖区政府进行全程监测和管理。   二、即日起,全市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上网服务、影剧院等文化营业场所全部暂停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即日起,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各县(市、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要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服从大局,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   五、加强对宾馆、民宿等管理,各宾馆、民宿要自觉登记武汉籍和从武汉来港人员详细信息,及时主动报告旅客动态。
  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马上落实文件要求,并于24日晚12时前将落实情况报到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电话:0770-2823625,传真0770-2828942。
  特此通知。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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