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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本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行业做好复工复产复市准备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本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行业做好复工复产复市准备工作的通知
(沪文旅发〔2020〕22号)


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本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等行业为了防止人员集聚产生感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已暂停营业至今,为阻止新冠病毒传染和蔓延贡献了力量。为了统筹和指导本市A级旅游景区行业做好复工复产复市准备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当前,各A级旅游景区仍然要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根据五个到位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防控组织到位,企业建立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防控物资到位,配备必须防控用品;应急预案到位,做好应急处置;内部管理到位,完善管控体系;宣传教育到位,提高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二、开放时间
  按照“防疫在前、复工在后”的原则,在本市解除或下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各国家A级旅游景区在认真落实《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基础上,可同时有序开放。凡是列入有关部门规定仍然不宜开放的,按有关部门意见执行。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应为各国家A级旅游景区在开放道路、人员通行等方面给予帮助和协调。   三、内部管理和员工防护
  各国家A级旅游景区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确保有效实施。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景区复工前应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手套、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工作的需要。强化基层一线员工的疫情防控保护,景区应建立旅游景区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员工健康监测,核查“随申码”,实行每日登记制度,员工进入景区前必须测量体温并记录。景区恢复开放前应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员培训,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景区复工复产复市相关要求
  景区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景区日接待量应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时流量应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50%。疫情防控期间的游客最大承载量要予以公告。景区实施实名制购票和游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及时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景区开放后须在入口处对游客测量体温,并要求出示“随申码”,并佩戴口罩,对体温高于37.3度的游客予以劝返。开放式景区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设立卡口,做好游客管控措施。
  景区一线服务员工必须全程戴好手套,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不当众咳嗽和喷嚏,重点岗位可采取穿戴防护服等防护措施
  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情况,细化落实相关要求,在全市防疫等级下调的同时,确保各景区复工复产有序安全推进。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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