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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做好防控H7N9禽流感等流行疫情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做好防控H7N9禽流感等流行疫情工作的通知
(洪路劳字〔2013〕21号 2013年05月24日)


局属各单位:
  接省卫生厅信息发布,2013年4月24日南昌确诊一例H7N9禽流感患者。为确保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南昌市流感大流行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洪府厅明〔2013〕4号)精神在全市公路系统全面落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做好防控H7N9禽流感等流行疫情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各单位要迅速开展健康知识普及,通过每周例会、宣传栏等形式普及H7N9禽流感的传播方式、病发症状、预防措施以及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注意事项,教育并督促干部职工避免接触家禽,不近距离与观赏鸟类直接接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要强化卫生检查力度,保证机关食堂饮食安全。各单位要强化办公楼、职工宿舍、收费站、治超站、食堂等场所的卫生检查力度,消防卫生死角,保持空气畅通,为干部职工营造卫生、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机关食堂要按照规定严格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饮食卫生。
  三要切实加强舆情监测,确保工作秩序正常稳定。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严格按照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身体状况,落实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发现干部职工有感冒症状,要督促其及时就医。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送医并科学实施隔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加强单位内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工作秩序正常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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