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助力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减轻群众负担,经研究决定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调整为每人份19.7元;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省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限价为每人份3.4元(详见附件)。该项目价格为最高政府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相关政策,严禁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监管中,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本通知自2022年5月6日起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4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