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柳建物改字〔2020〕29号
- 公布日期:2020.12.31
- 施行日期:2020.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柳建物改字〔2020〕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以及我市近期关于冬春季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压实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工作任务
(一)做好物业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购置储备必要的护具和消毒用品,加强公共区域特别是电梯间、大堂、单元楼道、健身设施区域等的清扫保洁;对公共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公共场所落实每日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强化物业服务工作人员的保障措施,加强自身防控,维护好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做好物业区域防控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业主群、公众号等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加大正面宣传,引导业主正确认识、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疫情。发动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广泛参与,共同监督,做到群防群治。
(三)做好物业区域重点人群排查。配合街道、社区居委会做好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柳重点人员(包括确定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排查工作,对可疑人员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登记报告。 工作要求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居安思危、慎终如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查漏洞、补短板,切实做好冬春季物业管理区域防控工作。
(二)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防控要求,持续做好防控工作。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