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办、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落细落实当前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我省农村地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动员组织,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64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配合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各地要做好农村地区疫苗接种的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工作,充分发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摸清疫苗应接种人群底数,分村包干推进,做到组织动员和接种服务无缝对接。鼓励各地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着力提高农村人群接种率。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一刀切”,防止简单粗暴、强制接种。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农家乐、渔家乐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内部卫生管理,进一步做好餐饮公共区域和客房内部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持续抓好渔船管控,分类落实防控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加强重点人员的排查和管控,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的健康管理措施。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措施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合理安排外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做好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申报告知和相关防控工作。加强对农村地区疫苗接种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引导农村适龄人群积极接种、主动接种、及早接种。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30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