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全面促进工业企业稳产满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全面促进工业企业稳产满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雅安市全面促进工业企业稳产满产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2020年5月28日
雅安市全面促进工业企业稳产满产若干措施
按照全省“工业挑大梁”工作推进会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着力帮助全市工业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速实现稳产满产超产,奋力夺取“双胜利”,特制定如下促进工业企业稳产满产措施。
促进企业产能释放
(一)加大对新建入规工业企业激励力度。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万元,对2020年新建入规的工业企业激励5万元,当年工业总产值超过1亿元不足5亿元的追加激励2万元、5亿元及以上的追加激励5万元。入规激励资金分7月、次年1月两次集中兑现,并按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确定的分担原则执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二)鼓励企业链式发展。着力推动市内上下游供应链企业抱团发展,采取让利互赢等方式,建立更加稳定的供销关系。从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50万元,对企业法人无关联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2020年供销额度进行适当补助。对全年供销额度3000至5000万元(含)的给予最高2万元补助,对全年供销额度5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对全年供销额度1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于次年1月兑现,并按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确定的分担原则执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加快实施一批项目
(三)激励工业项目加快上马。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对2020年新开工纳入统计且计划总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激励。其中,计划总投资在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激励;计划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给予3万元激励;计划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激励。激励资金分7月、次年1月两次集中兑现,并按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确定的分担原则执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四)用好“园保贷”等金融政策。进一步扩大“园保贷”政策性贷款覆盖范围,对新纳入园保贷园区缴纳的风险补偿金按民营经济26条及时兑现市级支持政策,加快实施“园保贷”业务,让更多企业覆盖受益。加强与市级金融部门合作,及时召开规上工业企业银政企对接会,用好再贷款等金融支持政策,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保监分局)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五)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从市留存电量价格政策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对全市在库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根据其2020年1-6月工业总产值增长情况给予用电激励。其中,对2020年1-6月工业总产值5000万元至1亿元(含)且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每户给予最高2万元激励;对2020年1-6月工业总产值1亿元至2亿元(含)且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每户给予最高3万元激励;对2020年1-6月工业总产值2亿元至3亿元(含)且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每户给予最高4万元激励;对2020年1-6月工业总产值3亿元以上且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每户给予最高5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强化工作保障
(六)县(区)工作经费激励。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45万元,对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和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双过半”目标的县(区)、经开区(“双过半”目标另文下达),给予工作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本措施自2020年6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凡符合我市出台的政策扶持类似条款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在我市范围内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对第一条和第三条奖励措施不能同时享受。鼓励各县(区)、经开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稳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