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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郑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郑律协便〔2020〕79号)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国内部分地区连续新增多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再次为我们敲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警钟,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律师事务所人员或其家人如有出省的请及时向律所报备,如有出国的请及时向协会报备;   二、即日起,协会办公室区域不接待来访人员,来访人员需佩戴口罩统一在办事大厅扫码登记并测量体温后,在办事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三、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途中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公共交通工具。   四、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   五、减少聚集性活动,减少去人员密集场所的频次,人员接触时尽量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发热生病时尽量不去密闭公共场所。   六、室内经常开窗通风换气,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做好下水道管理维护。   七、分散错峰就餐,使用公筷公勺,选购放心食材,不吃生冷食物。
  冬季临近,天气渐凉,在此提醒广大律师: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使用公勺公筷的卫生习惯。
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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