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社会防疫政府储备承储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社会防疫政府储备承储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企业: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落实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社会防疫政府储备任务,我局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企业承储。由企业自主申报承储任务,负责防疫物资的购进、储存、轮换、动用等工作,确保储备物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储备品种及数量
序号 | 防护物资名称 | 单位 | 储备数量 |
1 | 防护眼罩(医用隔离眼罩、护目镜) | 副 | 8800 |
2 | 防护面罩 | 个 | 8900 |
3 | 防护服 | 万件 | 2.2 |
4 | 隔离衣 | 万套 | 2.2 |
5 | 一次性手术帽 | 万个 | 4.4 |
6 | 一次性橡胶手套 | 万双 | 4.4 |
7 | 一次性鞋套 | 万双 | 4.4 |
8 | 医用防护口罩(N95) | 万个 | 6.8 |
9 | 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 万个 | 260 |
10 | 医用儿童口罩 | 万个 | 2.4 |
11 | 红外测温仪 | 个 | 2600 |
12 | 移动紫外线灯 | 台 | 540 |
原则上,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完成全部物资入储工作。 企业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有较强的防疫物资经营实力和购销网络。
(二)拥有自有或租赁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库。
(三)企业经营状况及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重点管理要求
(一)储备模式。防疫物资政府储备按照“政府指导、财政补助、企业储备、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实行常年储备、定期轮换、动态管理、费用包干制度。由承储企业负责防疫物资储备的购进、储存、轮换、动用等工作,确保产品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和动用及时。承储的物资为政府直接掌握、拥有优先动用权。企业不能以储备物资对外进行质押、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二)储备库点。承储企业应明确储存仓库的地址、仓位,实行专仓(区)储存、专人保管,不得与不同权属、不同性质、不同轮换方式的物资混放,存放地点须报市发展改革局备案。应当在仓库入口明显位置悬挂相关物资信息标识。需要变换仓时,应报市发展改革局书面同意后实施。存储物资的地点应相对集中,保证调度物资的灵活性和高效性。承储企业应具备信息化、自动化管理能力,针对承储物资进行合理有效的分类。
(三)日常管理。承储企业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日常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专账管理。专账应详细记录储备物资的品种、数量、入库时间等资料。同时应设立轮换台账,如实记录物资进出仓的时间、品种、数量、价格、质量等情况,确保防疫物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管理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占用。承储企业要自觉接受储备全过程监督、检查。留存完整的采购合同、相关票据等原始凭证备查。
(四)质量管理。储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五)轮换管理。承储企业结合自身经营,在产品保质期内实行自主轮换,确保物资常储常新,且库存物资有效期应距离失效日期不少于4个月(如物资保质期在1年及以下的,在库物资有效期可少于4个月,但不得超出有效期储存)。每批(次)轮换须提前向我局书面报备,并定期书面报告轮换情况。储备期满,由企业自行销售。
(六)动用管理。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动用防疫物资,动用权属于市政府及授权部门,承储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及时落实动用计划,并做好投放市场的相关工作。动用时,对承储企业给予合理的经费补贴。
(七)信息报送。承储企业须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报表,并对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八)保密要求。承储企业须遵守保密规定,对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社会防疫政府储备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 资金和管理费用
(一)由承储企业按照质量标准要求,自行组织物资采购或生产,采购及生产所需资金由企业自行解决。
(二)市财政每年按照核定储备物资总价值不超过10%的标准给予管理费用补贴,由承储企业包干使用,包含日常保管、轮换、损耗、折旧、利息、税费以及承储企业其他方面的支出。管理费率由企业自报(在0-10%中取值)。管理费实行事前预拨、事后结算方式,完成首次入库核查后30天内拨付储备管理费的70%,年终结算尾款。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请各意向承储企业于2022年3月10日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一)企业申请报告书
1.企业简介。公司基本情况、主要经营范围、企业财务状况、近年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等;
2.仓库简介。地址、设计规范、仓容、主要设施设备等。
3.储备运营方案。承储数量、储备方案、承储能力及优势、保障措施等。
(二)惠州市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社会防疫政府储备申报表(见附件)。
(三)有关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有关资质文件
3.仓库产权证明文件
4.仓库平面图
5.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6.其他需特别说明的材料
附件:惠州市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社会防疫政府储备申报表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4日
2022年3月4日
附件
惠州市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社会防疫政府储备申报表
序号 | 防护物资名称 | 单位 | 储备规模 | 储备数量 | 单价 | 商品规格 | 生产厂家 | 储备地点 | 管理费率(%) |
1 | 防护眼罩(医用隔离眼罩、护目镜) | 副 | 8800 | ||||||
2 | 防护面罩 | 个 | 8900 | ||||||
3 | 防护服 | 万件 | 2.2 | ||||||
4 | 隔离衣 | 万套 | 2.2 | ||||||
5 | 一次性手术帽 | 万个 | 4.4 | ||||||
6 | 一次性橡胶手套 | 万双 | 4.4 | ||||||
7 | 一次性鞋套 | 万双 | 4.4 | ||||||
8 | 医用防护口罩(N95) | 万个 | 6.8 | ||||||
9 | 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 万个 | 260 | ||||||
10 | 医用儿童口罩 | 万个 | 2.4 | ||||||
11 | 红外测温仪 | 个 | 2600 | ||||||
12 | 移动紫外线灯 | 台 | 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