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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诉讼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现就我院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作出如下通告:
  一、我院原定于1月12日至1月14日期间的庭审、接待、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办理时间等候承办法官通知。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期间或者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我院申请延期审理。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需向我院申请立案、缴费、提交材料等,建议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天津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者邮寄立案材料进行办理,异地当事人确需立案的,建议采用网上立案方式就近立案;如需案件查询、联络法官、法律咨询的,请优先通过我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微信、短信及其他网上方式进行。(网上立案网址:天津诉讼服务网http://www.tjcourt.gov.cn/tjfyss/)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部分案件的调查取证、财产查处、现场执行等工作可能受到特殊时期影响,敬请谅解。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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