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温馨提示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温馨提示
根据《贵州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公告》、遵义市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障您及家人的健康,现就近期立案、审判、执行、开庭、信访等工作告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请优先选择贵州移动微法院办理立案事项。操作方法:通过微信平台打开“贵州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按照提示进行登录,可选择向全国任意一家中基层法院提交诉状、办理立案审批等程序;并可以通过12368热线获取立案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邮寄诉讼材料的形式申请立案。 如需解决矛盾纠纷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选择相应地区申请在线调解。 执行申请人如需实施财产查控措施的,应当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进行,一般不开展线下查控活动。财产查控措施涉及承担疫情防控防治职能的医院及人员,或防控防治用品的相关生产、运输及供应企业及人员,经报请院领导批准,应当暂缓采取查控措施,不得因执行行为影响疫情防控防治工作的开展。 如确需到诉讼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及其它相关手续的,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理解和配合诉讼服务中心安保人员的疫情安检防控工作。 如当事人因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处于治疗或隔离状态,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群众可以通过网上投诉和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如需了解其他诉讼事务的,请拨打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窗口电话0851--28270996。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