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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沈抚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老龄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现将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各地列入2019-2020年国家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的地区,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适时恢复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
  附件: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略)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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